美容院女老闆阻斷期間營業,被告庭上哭訴逼不得已,遭法官斥責:不要用眼淚來收買我。
中國籍女子金銀(55歲)面對三項牴觸新按摩院法令與觸犯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措施)(管制令)法令。案發時,被告經營一家位於牛車水一帶的克羅士街上段第34座組屋底層的In-Style美容院。
案情顯示,被告早前在Locanto交友平台推銷按摩及手淫服務,於4月10日接受一名男顧客兩個小時的預約,對方支付150元點名按摩和手淫服務。
調查顯示,被告通過簡訊得知阻斷措施期間,美容院不能開門營業,卻向男顧客表示如往常營業。

被告金銀。(檔案照)
顧客擔心遭警方取締,被告則安撫稱按摩會在背地裡進行。當天被告把顧客帶到店後方的按摩床,並幫顧客按摩和手淫。
當時被告沒有戴上手套,雙方沒有戴口罩,被告沒有為顧客進行體溫檢測或詢問他的個人資料,而當日顧客是以假名上門按摩。
控方指出被告在住宅區進行性服務,由於被告和顧客有親密接觸,但沒有採取防範措施,知法犯法要求法官嚴懲。
被告早前曾情緒失控,當庭跪地、雙手合十求饒長達五分鐘,今早(6月10日)求情時也淚灑公堂,她聲稱母親患癌,去年9月過世,她欠下債務,無可奈何才犯案。
被告在認罪過程中,多次打斷法官及翻譯員,更是提及遠在中國的女兒時,忍不住崩潰抽泣。
法官當場斥責,說無需用眼淚收買他,接著被告懇求法官輕判時說:「求求你,你看我這個的樣子」,遭法官駁斥:「有什麼好看?」
法官下判時指出,在阻斷措施期間,不屬於必要服務的生意不能營業是為了抑制疫情擴散,有必要向他人發出明確的阻嚇信號,判她罰款2萬2000元。事後被告仍開口要求法官輕判,需要庭上警員勸她離開。被告稱無法支付罰款,需入獄八周代替。
記者:潘靖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