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優惠的稅收政策和豁免獎勵機制,有效鼓舞了越來越多的創業和投資者來新加坡開公司。為大家盤點一下目前具體的優惠稅收和豁免獎勵有哪些,以供參考。
企業所得稅退稅
每個新加坡居民公司均可申請一次性企業所得稅退稅,相當於2018評稅年度應付企業所得稅的40%,上限為15,000新元(相當於10,966美元)。對於2019評稅年度,退稅率為20%,上限為10,000新元(相當於7,310美金)。

初創公司免稅計劃
初創企業免稅(SUTE)計劃旨在鼓勵新加坡的企業家精神,並為初創公司在其運營的前三年中對其應稅利潤提供一些豁免。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可以在初設立的連續三年內,獲得首應繳所得稅額10萬新元(相當於73,109美元)的全部豁免,接下來應繳所得稅20萬新元(相當於146,218美元)的50%豁免。

初創公司免稅的申請資格
必須注意,從事地產的銷售和投資的公司以及參股投資的企業不符合SUTE的資格。符合SUTE條件的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公司必須在新加坡註冊成立;
公司必須是該評稅年度的新加坡居民企業;和在該評稅年度期內,公司的股東不得超過20名,其中:所有股東均為個人受益者,並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持股;
或者至少一名股東是持有至少10%普通股的個人股東
部分豁免計劃
沒有資格獲得新企業豁免或超過其成立前三年公司可享受豁免,可以享受部分免稅。這相當於第一個$10,000新元(相當於7,310美元)的75%和接下來納稅所得290,000新元(相當於212,017美元)的50%豁免。從2010年的評稅年度到2019年,每年的最高豁免所得金額為152,500新元(相當於111,492美元)。
總部稅收獎勵制度
區域總部獎勵制度(RHA)和國際總部獎勵制度(IHA)的公司對符合條件的國際收入徵收15%的企業稅。RHA和IHA均由新加坡緊急發展局(EDB)管理。
避免雙重徵稅協議
新加坡已經簽署了20多項自由貿易協定(FTAs),以及74項全面和8項有限避免雙重徵稅協定(DTAs)。這些協議旨促進跨境貿易,降低新加坡公司海外拓張的成本。公司可以就在海外發生的費用根據新加坡的稅務進行抵減,例如特定的市場拓展和投資費用,還包括新加坡企業海外拓張時的人力開支。
稅務居民公司
在新加坡境內經營且主要管理機構位於新加坡境內的公司被視為新加坡的稅務居民公司公一般而言,公司管理機構管理業務的地點,舉行董事會會議的地點通常被視為納稅的地點,和公司註冊地點或註冊辦事處的位置不直接相關。一個公司也許在新加坡一年是居民企業而其他時間都是非居民企業。
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均須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以下稅收優惠僅適用於稅務居民公司。
居民公司可以享受初創企業豁免和部分豁免計劃
居民稅公司對從外國來源獲得的股息,外國子公司的收入以及從國外提供服務的收入可以享受海外收入豁免計劃

居民公司受益於避免雙重徵稅協議
資產利得稅
新加坡沒有資本利得稅。一般而言,在新加坡出售物業/投資所得的收入不徵稅。但是,如果頻繁購買和出售房產/投資,其收益可能需要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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