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3日訊)新加坡64歲男子跟妻子吵架,竟然向妻子動手,掌摑她臉頰,有一次甚至用刀恐嚇砍下妻子的頭。被告10月13日承認恐嚇、蓄意傷人和違反個人保護令等三項控狀,法官判他監禁一年半。
被告佟師華(譯音)並不是第一次向61歲妻子李麗卿(譯音)動粗,被告曾於2019年11月6日向受害者動粗,當時獲得12個月有條件警告,他卻在2020年再犯,結果得面對蓄意傷人罪狀。
案情顯示,今年6月14日,晚上大約8時,被告在客廳抽菸,受害者叫他不要在屋內抽菸,以免屋裡都是煙味。被告很生氣,與受害者吵了起來。
受害者看見被告越來越凶,便提醒被告,她有法庭發出的個人保護令。法庭是於1998年發給受害者保護令,制止被告對她動粗。
被告聽了之後更加生氣。他走進廚房,拿了一把27公分長,刃長15公分的刀子。他用刀指著受害者,恐嚇砍她。被告大聲喊道:「待會我要砍下你的頭」。
受害者聽了之後,擔心自己的安危,不敢出聲。被告冷靜下來後,走進廚房放下刀子。
根據案情,被告當天與受害者吵架,突然抓住受害者的胸口,刮她左臉頰一巴掌。受害者上唇流血,胸口疼痛。
被告有多項蓄意重傷他人和違反個人保護令案底,控方促請法官判監一年半。
控方指,被告有類似案底,大多數與他妻子有關,重犯可能性高,因此判刑的考量是「預防性與保護性」。被告並非初犯,必須重罰。
被告求情說,他出獄後會跟兒子及母親同住,不會跟妻子住在一起。他的母親年邁並且坐輪椅。
來源:詩華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