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與不動產和股份有關的書面文件徵收的一種稅。與不動產有關的文件包括不動產的買賣、交換、抵押、信託、出租等;與股份有關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發、轉讓、贈予、信託、抵押等。在新加坡境內簽署的文件,應在文件簽署之日起14日內繳納印花稅;在新加坡境外簽署的文件,應在新加坡收到文件的30日內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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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的文件適用的稅率不同。印花稅支付方根據文件中的條款確定,如果文件中對此未加以明確,則根據以下原則確定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新加坡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稅務優惠政策
新加坡政府對於外國投資者有很多優惠政策,新加坡優惠政策的主要依據是《公司所得稅法案》和《經濟擴展法案》(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以及每年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涉及的一些優惠政策。
新加坡採取的優惠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投資、出口、增加就業機會、鼓勵研發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以及使整個經濟更具有活力的生產經營活動。如對涉及特殊產業和服務(如高技術、高附加值企業)、大型跨國公司、研發機構、區域總部、國際船運以及出口企業等給予一定期限的減、免稅優惠或資金扶持等。政府推出的各項優惠政策,外資企業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業一樣享受。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為鼓勵、引導企業投資先進位造業和高端服務業、提升企業勞動生產力,推出了先鋒計劃、投資加計扣除計劃、業務擴展獎勵計劃、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稅收優惠、特許權使用費獎勵計劃、批准的外國貸款計劃、收購智慧財產權的資產減值稅計劃、研發費用分攤的資產減值稅計劃等稅收優惠措施,以及企業研究獎勵計劃和新技能資助計劃等財政補貼措施。
稅務規劃,是一項嚴謹的商業行為。經驗,專業度以及有效率的團隊決定了稅務方案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