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為了買榴槤和榴槤攤員工吵到街知巷聞的婦女,澄清當天並未殺價,因為還沒買,職員就狗眼看人低,說了一句「吃不起好榴槤」,才惹怒她。
這名來自中國東北的幼教老師,強調自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當晚是被激怒才罵人,因為對方說她「吃不起好榴槤」,還叫同行不要賣榴槤給她。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三天(1日)前網上瘋傳一段「罵人」的視頻,一名短髮婦女在裕廊東31街第351座組屋底層的榴槤攤,與一名榴槤攤男員工大吵大鬧。過程中婦女不斷飆罵髒話,店員也以牙還牙「回敬」對方。
報道出街後引發熱議,不少網民都認為婦女是因為在買榴槤時,要求折扣不果,一氣之下怒罵店員。
女事主王女士(40歲)昨日主動聯繫《聯合晚報》,她稱自己來自中國吉林,一年多前與丈夫(廚師)來獅城工作,目前持有工作準證。
她說,事發當日是上周六(6月29日)晚上約9時,她和丈夫到IMM商場逛街後,突然想吃榴槤,丈夫先行回家,她則獨自去買榴槤。
「那裡有兩個榴槤攤位,我幾個月前去買榴槤時,其中一攤的男店員(視頻中男子)就無緣無故拒絕賣我榴槤。所以事發當天,我看見他在那裡,就問他是哪一攤的,為的是不想去他那一攤買榴槤。」
她說,男店員沒有回答她,反而用廣東話對隔壁的榴槤攤主說「她吃不起好榴槤,不要賣榴槤給她!」
「我聽得懂廣東話,他憑什麼說我吃不起好榴槤,還叫人不要賣給我?我被這句話激怒就質問他,結果他指著我罵,我才會不斷飆髒話回罵。」
王女士承認自己罵人不對,但她強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因為對方辱罵自己在先,還一度對她比中指,她才會情緒失控。

王女士指是被榴槤攤職員激怒,才忍不住罵人。
被朋友質疑--
「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
視頻曝光後,王女士稱有朋友質疑她的人格,讓她輾轉難眠,心靈受創,兩天沒上班,也不敢穿案發當天的衣服,擔心被認出來。
王女士說,事後至少10個朋友把新聞報道轉發給她,質疑她的人格,並譴責她的行為,讓她很受傷。
「他們問我怎麼會因買榴槤要折扣跟攤販吵架,還質疑我說『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連丈夫都說我『怎麼買榴槤,買到上報紙』。問題是,我當天根本沒殺價,是另有起因,所以感覺很冤枉。」
王女士說,事發後她深受困擾,晚上無法入睡,所以向幼兒園請了兩天假在家休息。
「我現在也不敢再穿事發時穿的衣服,不想被路人認出,影響生活。」
王女士否認殺價
榴槤攤男店員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他沒有嘲諷王女士「吃不起好榴槤」,堅稱對方開口殺價,要求一盒18元(約54令吉)的貓山王,以三盒10元(約30令吉)的價格賣給她。
「她每次來都殺價,殺價殺得太離譜,所以最後買賣都做不成,我們都很無奈。」
對此,王女士表示自己當天沒有買榴槤,不可能跟他討價還價。她忿忿不平地說:「買賣是你情我願的事,我開的價格他如果不滿意,他大可不賣,我沒有強迫他,我會報警證明自己的清白。」
(視頻取自面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