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指不顧保安指示,駕駛寶馬轎車企圖切入商場德士車道,甚至下車推倒保安員導致對方手掌骨折,被控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
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6日早上11時48分許,地點是諾維娜大華廣場(United Square)的德士站。
被指駕駛寶馬轎車的新加坡永久居民王麟(41歲),昨早(4月27日)被控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受害者是56歲的保安人員普拉卡什(Prakash S/O Govindan Damodaran)。
保安業雇員聯合會今年2月針對此事在面簿貼文,指一名男子駕駛寶馬轎車企圖違例切入商場的德士車道,保安員上前阻止時,男子涉嫌對他施暴。
根據控狀,原籍中國的被告猛推受害者的胸膛,導致對方往後跌,結果左手掌骨折。
保安業雇員聯合會也在貼文表示,男子隨後駕車離開現場,保安員決定報警處理。
據悉,保安員受傷後三個月仍在家養傷。他也尋求保安業雇員聯合會協助,希望可以對肇禍者採取行動。
被告昨早出庭時未表態是否會認罪。代表律師表示,將先申請調閱電眼畫面,才作出相關陳述。
被告目前以1萬2000元保釋在外。案展三周後(5月18日)再度過堂。
蓄意重傷他人罪名若成立,被告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
警方前天發文告表示嚴正看待凌辱和虐待保安員的事件,觸犯者將依法處置。(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