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慶祝生日丈夫卻提出離婚,美容院女經理喝得爛醉,稱「想逃出家門」,酒後開著馬賽地逆向行駛,迎頭撞上貨車,導致貨車上的4人,包括一名孕婦受傷。
被告李琳霞(譯音,32歲)昨早承認一項酒駕以及魯莽駕駛造成他人受傷的罪名後,被判入獄10周,吊銷各級駕照4年。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8月15日晚上在家裡和孩子一起慶祝生日後,獨自一人喝了半瓶紅酒,晚上11時04分左右出門,開著她的紅色馬賽地轎車離開。

被告李琳霞。(海峽時報)
她從蔡厝港7道第810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4樓出發不久,就擦撞了牆壁,但她選擇繼續開車,出了停車場後,在閘門前車子的左車輪一度開上了路堤。
到了蔡厝港7道以後,被告的車子不斷蛇行,還一度無緣無故停在路中央。
根據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她雖然獨自一人在車上,卻念念有詞,能聽出她在罵人。她後來把車子轉入蔡厝港6道,但是開進了反方向的車道,這時一輛貨車迎面而來。
開著貨車的24歲男司機見狀,立刻鳴笛示警,但被告無動於衷,兩輛車子迎頭撞上。
貨車上除了男司機以外還有3名乘客,其中一人是懷孕快兩個月的孕婦,4人都受傷入院。
4人的醫藥費和貨車修車費共8000元(約25萬177令吉),被告作出了全額賠償。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之所以會喝那麼多,是因為她丈夫提出了離婚,她當時已經失去理智,有逃出家門的衝動,才會晚上從家裡出門,還酒後開車。
聽聞律師的說法,法官當場斥責,指被告無論如何都不該酒駕。
法官下判後,被告申請展期服刑,說她如今獨自一人照顧孩子,需要安排人幫忙,法官因此批准她在5月17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