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被指和富商包養的「美人魚」美後偷情而遭毀容,男子與美後分手後,竟3度潛入她的公寓單位,偷走名表和名牌包等物品,套現5萬5200元,拿來賭博和掛花等,被判坐牢23個月。
被告是38歲的許建永,他承認破門行竊和欺騙兩項罪名,另一項欺騙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新明日報》之前曾報道,已婚物流公司老闆林鴻量包養情婦陳瀅芳,疑不甘對方背著他與許建永交往,被指在2016年4月讓侄兒花錢找打手砍傷許建永臉部,導致他臉上留下永久性疤痕。陳瀅芳曾經贏得美人魚選美比賽冠軍。

被告許建永。(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與受害者陳瀅芳(30歲)後來分手,但保持友好關係。
被告在去年4月,通過Instagram得知受害者在泰國,於是打算到她的公寓偷她的勞力士名表。
怎料被告到了公寓單位外,發現裡面有人,意識到受害者的男友可能在屋內,偷竊計劃只好作罷。
同月30日早上,受害者傳簡訊給被告,表示男友將啟程到泰國與她會合。
被告認為機不可失,當天下午就爬窗進入受害者公寓,偷走一隻勞力士名表。他也拍下受害者愛馬仕鉑金包(Birkin)和卡地亞(Cartier)項鍊和手鍊的照片。

「美人魚選美賽」的美後陳瀅芳。(檔案照)
被告之後以2萬5000元把勞力士名表當掉。他也把鉑金包和首飾的照片,傳給一家二手店估價。
當被告獲悉鉑金包、項鍊和手鍊分別價值1萬5300元、5900元和9000元後,又兩次潛入受害者公寓將它們偷走套現。
被告將這筆5萬5200元的不義之財拿去非法賭球、打麻將、訂酒店房、掛花、買酒和還債。
受害者在去年5月20日回國後,發現家裡進賊而報警。
被告被捕後沒有給予受害者任何賠償。(人名譯音)
被告不僅偷前女友美後的物品,連後來交往女友的錢也騙,女友最後報警抓人。
被告在2021年5月因常光顧一家餐館,進而認識一名女郎,兩人之後交往。
2021年6月,被告告知女友,說他有個投資門路,女友每投資1000元就可在4周內賺取500元的利潤。
女友聽信被告謊言,和兩名朋友把共3000元的存款交給被告。
女友在4周後發現被告沒向她彙報投資進度,懷疑自己被騙,最後於2021年7月19日報警。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與美後交往時,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錢,兩人合資買股票,怎料虧錢後卻是由被告承擔損失。
律師也說,被告受冠病疫情影響找不到工作,因此才會犯罪。
控方指被告濫用受害者給予他的信任干案,而且把犯罪所得花在個人開銷上。
富商之前被指通過他人找打手讓被告毀容,原被判坐牢6年,上訴後案件重審,富商最後判無事省釋。
根據之前報道,林鴻量被控後不認罪,在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坐牢6年。不過林鴻量對判決不滿,到高庭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之後諭令國家法院重審案件。
法官最後判林鴻量無事省釋。案件中除了林鴻量外,他的侄兒及其他打手都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