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善高:婚姻定義和相關政策不應由法庭來決定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衛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表示,將婚姻定義寫入憲法的做法並不合適,因為這將從根本上改變憲法的整體架構。憲法應該是針對主權和我國的治理制度方面等基本權力做出規範。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馬善高表示,婚姻的定義和相關政策不應該由法庭來決定,而擬議的憲法修正法案將能給與婚姻的定義和相關政策更大的保護。
馬善高是在國會提出憲法修正法案二讀時表示這點。有關修正內容將防止人們在法庭上挑戰以「一男一女結姻」為準的婚姻的定義。
馬善高表示,我國的憲法應是用來維護主權和治理體系的,雖然婚姻和家庭制度是社會的基石,但如果把兩者提高到同基本權益相等的地位,憲法的結構將徹底改變。因此這個做法並不妥當。
根據憲法修正法案,婚姻的定義不會被直接寫入憲法,但國會可繼續立法和修法定義婚姻,這可確保公共住屋、教育等政策不會在憲法第12條維護國人平等權益的條文下被挑戰。
馬善高指出,目前有很多重要法令沒有寫進憲法但是由國會規定的,例如:國民服役徵召法令、防止貪污法令。婚姻法則包含在婦女憲章中。
部長強調,本屆政府不會因為在國會占多數議席而將未來一代的手綁死。憲法修正案不會阻止未來政府,在國會以簡單多數票修改婚姻的法律定義。他認為,這才是民主制度。
馬善高也指出,國人應該提防分裂社會的新部落主義,同時尊重持不同意見的人。
馬善高說,在多數的情況下,每個社會都需要時間來適應變化,尤其是在可能導致社會分裂的課題上。人們可能意見不同,但大家都是新加坡人,而他希望國人能繼續為自己作為新加坡人的身份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