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涉及30億新元洗錢案被告張瑞金認罪後被判15個月,本案至今已有5人被治罪,張瑞金也是目前刑期最長的被告。
中國籍的張瑞金(45歲)共面對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4項使用偽造文件的罪名,他昨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張瑞金刑期最長。
《聯合早報》報導,張瑞金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1億3100萬新元,包括現金、房產、車輛和加密貨幣等,其中約九成的資產在案件下判後全被充公。
根據案情,張瑞金的聯昌國際銀行戶頭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接收共1億3817萬9100港元的款項。
當銀行要求他證明資金來源時,他提交一份關於澳門房地產買賣的偽造文件。
另外,其銀行戶頭也在同年7月21日收到一家香港公司轉帳的750萬港元,在被要求證明資金來源時,他向銀行提交一份偽造貸款協議,指一人同意借款750萬港元給他。
上述兩份文件皆屬偽造,張瑞金也不認識賣家和借款人。
調查揭露,這筆錢是從中國轉帳到香港,再從香港匯款到新加坡,相信至少部分是間接非法所得。
控方指出,張瑞金的罪行涉及跨國因素,且有一定的複雜,為維護新加坡的名譽,刑罰必須起阻嚇作用,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張瑞金選擇認罪,並自願上交約九成的資產,這些資產價值近1億1800萬新元,調查期間也配合警方調查,懇請法官判他不超過14個月的監禁。
10人被控後不獲保釋
張瑞金和涉案的其他九人於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規模逮捕行動中落網,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後都不得保釋,被還押至今已有約八個月半。
蘇寶林(42歲)前日認罪後被判監14個月,其約6500萬新元被起獲資產被充公。
首個認罪的蘇文強(32歲)被判坐牢13個月,蘇海金(41歲)和王寶森(32歲)則分別被判坐牢14個月和13個月。
另一名被告王水明(43歲)的案件展期至5月14日讓他認罪,其餘四人的案件仍處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