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2月2日)下午,新加坡法庭對一起情節極其惡劣的的酒駕致死案作出判決。
一名46歲的澳大利亞籍永久居民因醉駕超速撞死行人,被判處11年監禁、罰款1.2萬新元,並吊銷駕照15年。令人震驚的是,事發時他車上還載著兩個年僅3歲和4歲的孩子。

酒精+疲勞+藥物駕駛
時速高達112公里
根據法庭披露的細節,悲劇發生在2023年4月23日下午2時許。當天上午,該男子在武吉知馬路參加生日派對,期間喝下數杯紅白葡萄酒。事實上,他前一天晚上剛通宵照顧新生兒,早晨還因感冒服用了抗過敏藥。
多種因素疊加下,他仍在下午2點左右執意駕車,將兩個孩子安置在后座安全椅上就駛入了道路。
在限速70公里/小時的杜尼安路上,他的銀色寶馬M3跑車時速竟飆至111-122公里。就在車輛高速衝過陳嘉庚地鐵站天橋時,一名64歲退休老人正在橫穿馬路。老人已順利走過兩個車道,在即將踏上人行道前的瞬間,被疾馳而來的轎車從側面猛烈撞擊。

死者身體撕成三段
現場慘烈
巨大衝擊力將老人身體撕成三段,頭顱和上半身衝破擋風玻璃,直接砸在司機腿上。車輛隨後失控沖入中間車道,前後擋風玻璃全部碎裂。兩個孩子在后座嚇得大哭。該男子將壓在身上的屍體推開後,才下車報警。
警方趕到後在百米範圍內分別發現了受害者的遺體碎塊。該男子呼氣檢測顯示酒精超標,血液檢測證實酒精含量達每百毫升145微克,是新加坡酒駕標準(80微克)的近兩倍。兩名幼兒送醫檢查後,確認有頭皮擦傷和腹痛症狀。
案中有案
前科令人震驚
法庭審理髮現,該男子已是"二進宮"。早在2015年,他就曾因酒駕被定罪——當時他在車內醉倒睡著,被警察叫醒後竟又發動汽車撞上警車。
檢察官指出,該案存在多個從重情節:
酒精、疲勞、藥物三重作用下駕駛
嚴重超速(超速達60%以上)
將兩名幼兒置於極端危險中
系酒駕累犯
"與其2015年的違法行為相比,此次行為的危險程度呈幾何級數上升。"檢察官在庭上表示,"兩個孩子只受輕傷純屬僥倖。"
法官最終採納了大部分控方意見,作出前述判決。辯方律師以"當事人深表悔恨"為由請求從輕量刑,但未被採納。目前該男子已獲保釋,正在準備上訴材料。根據新加坡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涉案男子及其子女姓名均不得公開。
這起案件再次引發社會對酒駕問題的關注。當地交通專家指出,超速加酒駕的死亡率是正常駕駛的30倍以上,而將兒童置於如此險境更是不可原諒。案件將於下月進入上訴審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