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Wong Jun Feng。(圖:CNA/Marcus Mark Ramos)
25歲男子在看戲時踢前排椅背,干擾另一名男子。對方不滿並投訴後,他心生不忿,在散場時把對方推倒,導致男子從樓梯滾下,當場短暫失去意識並緊急送院,30天無法自理。該男子昨天(18日)承認蓄意傷人導致重傷罪,被判入獄四個星期。
根據法庭文件,25歲的被告Wong Jun Feng面對兩項控狀,一項使用刑事暴力,另一項則是蓄意傷人導致重傷罪。控方以蓄意傷人導致重傷罪加以提控,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坐後排看戲時踢前排椅背
案情顯示,去年6月26日傍晚,被告到榜鵝水濱坊(Waterway Point)看戲。同一時間,傷者帶著妻子和兒子也在看同一部戲,他的座位就在被告正前排。
電影播映了約一小時後,被告突然踢了傷者座位的椅背。傷者轉過身提醒他不要再踢椅背,兩人一言不合起了爭執。間中,傷者還去找工作人員反映事件。
工作人員找到被告後,傷者見被告沒再踢,就說不想再追究了。
散場後把傷者推至滾下樓梯
到了晚上8點02分左右,電影播映完畢。被告仍對傷者投訴他一事耿耿於懷,臨離開前故意大力踢了傷者的椅背一次,然後快步要走出放映廳。
傷者心有不甘疾步追上去,眼看就要追上時,被告突然轉身伸出雙手用力推了傷者的肩膀,用力之猛瞬間導致傷者失去平衡跌下樓梯,被告自己也往後跌。
被告推人的一幕剛好被放映廳內的電眼拍下。他在約一個多小時後就被捕。
傷者跌落在六個梯級下,短暫失去意識。當他醒來後,一些公眾圍上前幫忙把他扶起。他過後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緊急部門接受治療,因頸椎和腰部疼痛住院療傷,一直到7月1日才出院,累計1800多元的醫藥費,其中90多元出自他的保健儲蓄戶頭,其餘的則由保險承擔。醫生也給了他一個月的病假讓他在家養傷。
不過,他因身體持續疼痛而無法入睡,需要依靠止痛藥入眠,養傷的30天裡也無法自理生活。
除了監禁,法官也下令被告要作出90多元的醫藥費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