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根據證券及期貨(發牌及業務行為)條例附表二第 5(1)(i) 段註冊的註冊基金管理公司(register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y,「RFMC」);
Ⅲ.根據 SFA 第 99(1)(a)、(b)、(c) 或 (d) 條豁免持有資本市場服務許可證(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se)以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即根據《銀行法》(第 19 章)獲得許可的銀行;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第 186 章)批准的商業銀行;根據《金融公司法》(第 108 章)獲得許可的金融公司;或根據《保險法》(第 142 章)獲得許可的公司或合作社。
在提交成立 VCC 的申請時,申請人需要提供許可基金經理的唯一實體編號 (UEN)、全名、基金經理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和註冊國家/地區。此外,申請人還需要以規定的形式提供准許基金經理的聲明,表明其已同意擔任 VCC 的基金經理,並滿足上述准許基金經理的標準之一,如第VCC 法案第 46(2) 條。
⑦決定財政年度結束
申請人還必須決定新VCC的第一個財政年末 (FYE)。FYE 將確定申請人的公司文件和稅款何時到期。常見的 FYE 可以包括3 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或12 月31日。申請人還必須決定申請人的會計期間是12 個月還是超過 52 周。
4.註冊辦公地址和章程
無論是新設VCC,還是合併 VCC 時,申請人都必須提供註冊辦公地址。註冊辦公地址是指向 VCC 發送所有通信和通知的地址,以及保存VCC登記冊和記錄的地點。註冊辦事處必須在正常辦公時間開放並向公眾開放,但不一定是 VCC 開展活動的地方(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可以在萊佛士坊,但交易室可以位於大士)。
章程是一份法律文件,它:
• 描述 VCC 的主要特徵;
• 包含其治理的規章制度;
• 描述其運作方式;
• 闡明董事、股東和公司秘書的權利和責任。
申請人必須在註冊成立/註冊時附上章程副本。向註冊服務商提交的章程文件將不會向公眾提供,但必須根據要求向公共當局披露,以用於監督和執法目的。

5.合併一個新的VCC
①名稱申請
註冊一個VCC名稱,選擇VCC的類型,提供擬任董事和VCC官員的詳細信息(包括地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類型和國籍),並且獲得其他當局的原則上批准(如果有的話)。
VCC名稱的申請費為15新幣,申請人可以使用信用卡/借記卡(Visa、Mastercard 或 American Express)、PayPal、Apple Pay 和 Google Pay 付款。一旦名稱申請獲得批准,名稱將保留120 天,VCC 必須在此期間內合併。否則,名稱批准將失效,申請人必須提交新的名稱申請。
②合併VCC
核准名稱申請的交易編號,提供擬任董事和 VCC 官員的詳細信息,包括地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類型、國籍和聯繫信息。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至少1名董事的詳細信息,該董事是VCC基金經理的董事或合格代表,提供獲准基金經理的詳細信息,包括UEN、地址和註冊國家。
申請人還需要提供VCC的類型及註冊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章程複印件和財政年度結束 (FYE)。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提議的董事、公司秘書和審計員必須在電子郵件通知之日起 60 天內通過www.vcc.bizfile.gov.sg在線認可/同意他們的任命 ,然後才能在VCC中任命。設立VCC的費用為8000新幣。申請人可以使用信用卡/借記卡(Visa、Mastercard 或 American Express)、PayPal、Apple Pay 和 Google Pay 付款。VCC 成功註冊後,將頒發唯一實體編號(UEN),UEN 可用於與 ACRA 或任何其他政府機構進行交易。

6.為傘型VCC註冊子基金
子基金只能在傘型 VCC下註冊,以下是完成交易所需的信息:
①子基金的建議名稱;
②子基金成立日期。
要註冊子基金,申請人需要通過 VCC門戶網站(www.vcc.bizfile.gov.sg) 提交申請。如果 VCC決定從非傘型VCC更改為傘型VCC,則必須在14天內通過VCC門戶更新此信息。

04 新加坡可變資本公司(VCC)資助計劃
可變資本公司資助計劃(「 VCCGS 」)於 2020 年1月15日首次推出,為期三年,直至 2023 年1月15日,促進了可變資本公司(「 VCC 」)在新加坡的採用。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VCCGS有效期延長兩年,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含首尾兩天)。
根據延長的VCCGS,金融部門發展基金(「 FSDF 」)將共同資助支付給新加坡服務提供商的合格費用的30%,用於在新加坡開展與VCC的成立或註冊相關的合格工作,最高可達每項申請的最高補助金上限為 3萬新幣。
詳情請訪問以下網址獲得更多關於「 VCCGS 」的信息:
https://www.mas.gov.sg/schemes-and-initiatives/variable-capital-companies-grant-sche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