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向有公務關係者索取並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新加坡前交長易華仁,獲准納入居家宵禁計劃,在家中服完剩下的刑期。(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前交通部長從周五起,獲准納入居家宵禁計劃,允許在家中服完剩下的刑期。
新加坡監獄署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易華仁符合居家宵禁計劃(Home Detention Scheme)的條件。
「由於他再次犯罪的風險較低,在獄中沒有任何違規行為,並獲得家人的強力支持,經評估他適合這項計劃。」
根據新加坡監獄法令,囚犯在服滿總刑期的三分之二,或服刑14天後(以較晚者為準),只要在獄中表現良好,可被評估納入居家宵禁計劃。
發言人說,與居家宵禁計劃的其他囚犯一樣,易華仁將按照規定,在住所服完餘下的刑期,期間須配戴電子追蹤器以監控宵禁,從事有報酬的工作、學習或培訓,及向新加坡監獄署報到以接受輔導。
易華仁在2024年10月3日,被判處12個月監禁。他是新加坡獨立以後,首名因為向有公務關係者索取並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前內閣部長。
12個月的監禁幾乎比檢方要求的6至7個月監禁多出將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