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工程資深工程主管串謀承包商,謊稱由承包商為飛機提供維修和保養服務,實際上卻由他本人在下班後或休假期間親自完成。他也通過偽造發票,欺詐新航工程支付了總金額近38萬元。

被告梁紹培(68歲)1月28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六項欺詐控狀。(海峽時報)
被告梁紹培(68歲)1月28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六項欺詐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自1978年加入新航工程,案發期間為工程主管,負責監督和維護公司的設施與設備。
2009年臨近退休時,被告認為自己比外部承包商更清楚維修安排,因此計劃在退休後以承包商身份繼續為新航工程提供維修服務。
與印刷貿易公司協商
為新航工程提供維修和保養服務
同年,被告找到Aittix的老闆陳漢文協商,問他是否有興趣為新航工程提供維修和保養服務。當時,Aittix的業務是提供印刷貿易服務。
陳漢文起初拒絕,因為他沒有維修工作的經驗。被告提議可以利用Aittix的名義參與新航工程的公開招標,最終說服了陳漢文。
隨後,Aittix成功得標。不過,調查沒能確認被告是否利用新航工程的機密信息,來完成投標。
從2014年至2017年,新航工程將多項合同授予Aittix,陳漢文也給予被告使用Aittix公司銀行戶頭的權限。
在休假期間為新航工程提供維修服務
但實際上,Aittix沒有向新航工程提供維修和保養服務,幾乎所有服務都由被告親自動手。他會在休假期間或下班後提供維修服務,並且雇用一個人來協助工作。
被告的六項控狀共涉及Aittix向新航工程提交的43張發票,總金額近38萬元。其中有兩張合計3萬8984元的發票內容為修復飛機的吸音板,但被告沒有提供這兩項服務。
被起訴後,被告於2024年3月對於未提供的服務進行了全額賠償。在已完成服務的發票中,被告估算他賺取了6萬3737元的利潤,也全額退還給。
案件展期至2月18日下判。(人名譯音)
文:吳金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