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註冊公司,第一步永遠是:選對企業結構。這個決定不只關係到公司怎麼交稅、怎麼承擔責任,甚至關係到未來能不能融資、能不能「全身而退」。 一、新加坡商業結構概覽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的分類,新加坡一共分4大類商業結構,大類下面還有細分選項。看起來挺複雜,這就來幫你理一理:
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
有限合夥企業(Limited Partnership, LP)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
公司(Company)
豁免私人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
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擔保公眾公司(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除了上面這些標準公司類型,新加坡於2020年還推出了一種新型公司結構——可變資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y),專用於資產管理和基金業務,並不納入ACRA下的標準公司類型,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監管,註冊則由ACRA 旗下的 VCC 註冊處處理。

二、最常見的企業類型
聽上去是不是有點暈?其實多數人只需要關注最常見的幾種——個人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和私人有限公司(Pte Ltd)。我們先來看看它們的差異和適合人群。
1. 個人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
如果你一個人創業,剛開始試水、做些小買賣、風險也不高——這可能是最簡單的選擇。
你和公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係,賺的錢歸你,虧的錢也得你扛。
優點:
所有利潤都是你的,不用分給別人
稅務走的是個人所得稅,沒那麼複雜
註冊簡單、成本低、合規負擔少
缺點:
有啥法律或財務問題,你得「用自己錢包救火」
一些公司專屬的稅務優惠你享受不到
溫馨提醒:如果你以後想擴大業務、找人投資或引入股東,那就得儘早升級成公司形式。
2.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
你不是一個人,還有合伙人(比如朋友、家人、其他公司),從事的業務是會計、法律和建築等專業領域——那就可以考慮 LLP。
合夥,但有限責任。你只對自己那部分出資負責,別人的鍋你不背。
優點:
每位合伙人對外部債務的責任是有限的
不用提交年度報告,稅也按個人來報,省事
合規比公司寬鬆很多
缺點:
轉讓所有權沒公司那麼靈活
對外看起來不像個「正兒八經」的公司,特別是做消費者業務時
溫馨提醒:適合「志同道合一起干」的組合,但不太適合以後做融資、找投資人。
3. 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 / Pte Ltd)
如果你有長期打算,想做大做強、請人、融資、引入投資人——那註冊Pte Ltd是大多數企業的標配。
Pte Ltd 是啥?Pte Ltd 是Private Limited Company的縮寫,私人有限公司。它是新加坡最主流的企業形式,占比超過80%。你和公司是「我不是你,你不是我」的關係,公司賠錢你不賠自己家底,規避風險、稅務優惠、融資靈活,各方面都很給力。註冊Pte Ltd,最核心的門檻是「五個一」:
1名股東:自然人或公司都可以,國籍不限
1名本地董事:必須是新加坡公民、PR,或者是持有工作準證的人
1名公司秘書:註冊6個月內必須安排,需是本地居民
1新元實繳資本:是的,只要一塊新幣
1個新加坡註冊地址:不能用郵政信箱,但可以用秘書公司的地址服務
優點:
有限責任——你個人財產安全有保障
享受公司稅率(0%–17%),還能拿稅務減免
可以發行股份融資,也能靈活轉讓股權
不管是本地人還是外國人,都能持股
法人獨立,更容易建立專業形象
缺點:
股東最多50人(這其實已經夠用了)
不能向公眾發售股份(不打算上市就不用管)
溫馨提醒:建議早期就用Pte Ltd起步,哪怕是一個人開公司,也可以註冊私人有限公司,以後融資、請人、退出都更順。Pte Ltd需每年提交年度報告(Annual Return)和財務報表給ACRA,這是合規的重要要求。此外,新加坡的初創公司可享受優厚的稅務減免。

三、外國公司要怎麼落地新加坡?
打算在新加坡拓展業務的外國公司,可以分三步走:試水階段成立代表處/辦事處,做做市場調研和品牌推廣,最多維持三年;正式在新加坡啟動業務後,成立分公司,可經營業務,但無獨立法人地位,母公司需承擔責任;若決定在新加坡進一步拓展業務,成立子公司,子公司與母公司分離,責任獨立,可自由經營。當然,也可以「三步並作兩步」或「一步到位」。
1. 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
不打算馬上賺錢,只是想先了解市場、推廣品牌,那就註冊代表處。
優點:
可以做市場調研、建立人脈
是試水階段的好選擇
缺點:
最多只能存在3年,不能創收
母公司得對一切後果負責
想低調地摸清水深水淺?代表處是合適的跳板。
2. 分公司(Branch Office)
業務已準備開展,但希望直接用母公司的名義運作,那就設分公司。分公司需向ACRA提交母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這是重要的合規要求。
優點:
允許100%外資控股
可以簽合同、開業務
借母公司的品牌力打市場
缺點:
沒有法人地位,母公司要兜底所有責任
一些制度必須跟母公司同步,不夠靈活
3. 子公司(Subsidiary)
你想把在新加坡的業務做成一個完全獨立的法人實體?那就設立子公司,通常也是Pte Ltd形式。
優點:
可100%外資持有
經營、納稅、責任完全獨立
自己的帳自己報,不牽扯母公司
缺點:
需要已有一個母公司才能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