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17歲少年被控在組屋性侵未成年少女,隔年還教唆少女隱瞞產子一事,並將誕下的死嬰埋在私宅的前院。
少年昨早被控兩項罪行,一項性侵未成年少女罪行,以及另一項教唆他人隱瞞產子棄嬰屍的罪行。
由於被告干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少年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還教唆少女隱瞞產子和埋嬰屍。(示意圖)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2020年7月,在盛港的某個組屋單位內,與同年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兩人當時才15歲。
到了2021年6月10日,教唆當時16歲的少女隱瞞產子一事,叫她秘密將她生下的死嬰埋在某處的前院。據悉,埋屍地點是個私宅的前院。法庭文件並沒有標明嬰兒的性別。
據《新明日報》探悉,兩項控狀中的少女是同一人,被告來自本地名校,兩人相信是同學。
被告1.5萬元保釋
被告昨早被控後,法官允許他以1萬5000元獲得保釋,案展8月7日再度過堂。
根據刑事法典第318節文「教唆他人隱瞞產子棄嬰屍」,無論嬰兒在出世前後或過程中死亡,若有人秘密埋葬或丟棄嬰兒屍體,以刻意隱藏嬰兒出世的事實,則屬違法。最高刑罰是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至於性侵未成年少女罪,被告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20年,以及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