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贍養父母法令自11年前修正以來,更多個案能順利達成和解。九名議員成立工作小組再次檢討這項法令,以便進一步完善法令,迎合年長者和社群的需求。
工作小組將在本月展開一系列焦點小組討論和線上調查,諮詢公眾及相關方的意見,預計年底向國會提呈個別議員法案。
檢討贍養父母法令工作小組秘書處昨天(1月7日)發文告說,小組由政府國會社會及家庭發展委員會主席謝健平帶領,成員包括該國會委員會其餘七名議員,以及麥波申區議員陳佩玲。
1996年6月生效的贍養父母法令旨在為無法自行負擔基本生活費的年長者,提供向子女索討贍養費的法律途徑。
該法令最近一次提出修正是在2010年,當時由謝健平提呈的個別議員法案主要讓父母和子女先嘗試通過調解解決贍養費糾紛,避免採取法律行動。
自2011年3月起,法令規定年邁父母向子女索討贍養費時,須先到贍養父母總監處接受調解,若不成功,才能通過贍養父母仲裁庭向子女追討贍養費。
這些年來,調解先行的方案取得了顯著成效。贍養父母仲裁庭在2008年至2010年間平均每年接獲170起案件,這在2011年至2013年跌至平均每年86起,自2017年以來更是維持在每年約30起。
也是馬林百列集選區議員的謝健平說,他在與許多家庭接觸的過程中,樂於獲知多數子女都會出於對年長父母的愛與感激奉養他們,但仍有少數子女因種種理由沒有這麼做。
「距離我們上一次修正這項法令已經過了11年,如今是時候進行另一輪檢討,確保法令與時俱進,並且能夠有效應對未來需求。」
工作小組將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負責加強婚姻及家庭關係的行動聯盟合作。有興趣參加焦點小組討論的公眾可通過go.gov.sg/mpafocusgroups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