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自伊斯蘭國組織(IS)崛起以來,自我激進化的新加坡人也隨之增加,截至2023年6月,共有37名自我激進化的新加坡人,在內部安全法及其他反恐怖主義法律下受懲,他們當中不乏伊國組織的支持者,主要透過網路自我激進化。
《恐怖主義融資全國風險評估》報告指出,從2016年至2024年5月,共13人因涉及恐怖主義融資罪行而受制裁。這些人的犯罪活動,都與支持海外恐怖活動有關,包括利用不太複雜的管道和方法,如透過持牌匯款代理,從新加坡籌集或轉移資金。
報告以牴觸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簡稱TSOFA)的一名新加坡商人「A」為例子。
報告說,A與一名馬來西亞籍的敘利亞伊國組織武裝分子「B」關係密切。 2013年和2014年,A在馬來西亞分別提供1500令吉和351.75美元(約1659令吉91仙)的資金給B。部分資金透過新加坡一家持牌匯款公司,匯往第三國給B的聯絡人。
根據報告,A明知B計劃前往敘利亞,成為外國恐怖作戰人員,也知道B是伊國組織附屬組織「勝利陣線」(Jabhat Al Nusra,卡伊達在敘利亞的分支)的成員。 2021年9月,A被判坐牢3年10個月。
另外,當局持續發現,有一小撮自我激進化的新加坡人,打算出國與恐怖組織並肩作戰。
例如,2021年,就有一名新加坡人計劃前往加沙,加入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馬斯的軍事單位,並持刀攻擊在新加坡的猶太人。他最後在新加坡內安法下被拘留。
當局也持續在新加坡的外籍工人當中,發現激進份子。
報告指出,新加坡相對富裕,這意味著新加坡人和客工可能擁有更多資源,並有更多機會與組織犯罪集團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