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6歲大馬男子假冒政府官員,在新加坡干下多起詐騙案,涉案金額逾12萬元,前天下午被押回現場,重組案情。
《新明日報》報導,涉案嫌犯葉忠俠於前天下午約2時57分,由數名警員押回廟彎第44座組屋,以協助警方重組案情。據悉,該處就是其中一個面交贓款的地點。
據記者觀察,嫌犯身材中等,身穿白色上衣、黑色短褲,腳上則是一雙透明人字拖。他下車時手腳上銬,神情淡定,低聲以馬來語配合警員問話。此外,他全程低著頭,刻意避開鏡頭,也避免與媒體對視。

嫌犯葉忠俠被押回其中一個案發地點重組案情。
嫌犯在三名警員押送下,沿著組屋走廊緩緩移動,重組事發當天收取贓款的路線。他與警員走到底層一個電梯口時,警員反覆向嫌犯確認交款地點,嫌犯則點頭回應。
隨後,警方也指向邊上警方電眼,相信在詢問嫌犯確認是否留意到電眼。嫌犯在現場逗留約10分鐘後,於下午約3時零5分被押走。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警方上個月5日接獲一起報案,受害者指自己接到電話,對方謊稱她曾購買保險,個人資料遭盜用。隨後,電話被轉接到另一名人,對方自稱是金管局(MAS)官員,指她涉及洗錢活動,要求她配合調查,並上交現金及貴重物品。
涉案金額逾12萬
嫌犯葉忠俠前午被押回其中一個或是首批受鞭刑詐騙犯嫌犯在廟彎第44座組屋面見受害者接收贓款。
經過調查,反詐騙指揮處人員鎖定一名男子,即負責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和財物者,並於上月26日逮捕這名36歲大馬籍嫌犯。
嫌犯葉忠俠於上個月28日被控上法庭,他面對一項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狀。控狀顯示,他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與不明人士串謀,在知曉對方涉及犯罪的情況下,協助控制和處理犯罪所得,並收取價值至少12萬2000元的現金和珠寶。案展至今日再度過堂。
根據相關發令,串謀教唆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若罪成,將面臨最長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音譯)
或是首批受鞭刑詐騙犯
若罪成,或是首批受鞭刑的詐騙犯。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犯以及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若罪成將面對至少6下鞭刑,最高可達24下。
此外,充當「錢騾」,協助詐騙分子洗黑錢或濫用SIM卡干案等,也可能面對最高12下鞭刑。涉案嫌犯葉忠俠若相關罪名成立,或將成為首批接受鞭刑的詐騙犯之一。
另外,根據之前報道,警方指出,近來觀察到趨勢,越來越多大馬籍人士入境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向受害者收取現金、黃金及貴重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