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隨著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前女傭洗脫偷竊罪一案事有蹊蹺,人力部、總檢察署和警方昨天分別宣布會展開調查,探討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帕蒂·利亞尼(45歲,印尼籍)案發時是廖文良的女傭。她面對4項偷竊控狀,指她在2016年10月28日於廖文良彰思禮巷的住家,偷走共超過3萬4606元(逾10萬令吉)的財物,包括名表、蘋果手機、名牌墨鏡、首飾和包包等。案經上訴後,高庭法官陳成安以辯方證明廖文良和兒子有將被告送走的不當動機後等5關鍵點,判她罪名不成立。
法官在長達103頁的判詞中,指廖文良一家四口的說辭不可置信或證詞不可靠。

帕蒂·利亞尼。(檔案照)
總檢察署昨天則在文告中引述判詞說,法官在好幾項事情上認為廖家成員供詞不可信,並認為有理由相信廖家為了不讓女傭有充足時間向人力部投訴被要求幫其他家人工作一事,而臨時將她解僱,也不給她足夠時間收拾。
法官也認為,當女傭表示要向人力部投訴突然被解僱的事宜,廖家就向警方報案,似乎有意不讓她從印尼回新。
總檢察署說,將再研究判詞內容,探討是否採取行動。
由於判詞提及警方調查程序,所以警方也表示會展開調查。雖然警方文告沒有具體說明,但相信與法官在判詞中對「失竊證物」從廖家交到警局過程提出的疑點有關。

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檔案照)
廖家報假案 是否被控告?
有網民在高庭判決出爐後問,這是否代表廖家成員涉及報假案或提供假資料誣告女傭,以及會否被控告。
資深律師陳其玉指出,總檢察署在詳細研究之後,的確有可能這麼做,但還要看其他因素,而原告轉而變被告上法庭是相當罕見的。
陳其玉解釋,女傭成功脫罪,不代表原告那一方一定有錯,只是有足夠的理由認為女傭沒有犯罪。
「還是要回到是否有足夠證據去證明廖家報假案。」
正氣律師事務所蕭錦耀律師告訴《聯合早報》,一般不論物品價值或狀況,任何人撿回已被丟棄的物品,都不構成偷竊罪,只不過女傭與僱主在同一屋檐下生活,有特殊合約關係,若是在屋內垃圾桶撿到物品,建議都不要占為己有,並應履行義務向僱主確認。
「在一般僱傭關係中,女傭是較弱勢的一方。如果僱主送禮或轉讓自己不要的東西,我也建議女傭拍下照片,轉發給僱主表達感謝等,以此做記錄,甚至可詳細記錄並例常要求僱主簽名。這樣一來,女傭的權益也受到保障。」
人力部諮詢總檢察署
是否對此案採取進一步行動
人力部周日發文告證實,當局曾在2017年10月接到利亞尼對僱主的投訴,經徹查後已對廖文良妻子發出警告,並發勸告給廖啟龍。人力部強調,這與類似投訴案例的處理一致。
「有鑒於法官的判詞,人力部將諮詢總檢察署,探討是否要就此案採取進一步行動。」
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HOME)通過捐款網站Giving.sg為利亞尼展開線上籌款活動,才短短一天就為她籌到2萬8560元(約8萬6700令吉),超出2萬8000元(約8萬5000令吉)的目標。
利亞尼自2016年12月因為調查緣故,一直滯留新加坡,而且不能工作賺取收入。過去3年多來,她都住在情義之家經營的收容所。
根據籌款文案,由於這幾年來利亞尼都沒有收入,組織希望透過這次籌款,協助利亞尼完成回印尼開設餐館的夢想,讓她可繼續養活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