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10億元洗錢案引起外媒廣泛關注

警方在這起10億洗錢案中起獲現金、名車、名表、名酒等。(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10億元洗錢案不止在本地造成轟動,也被外國媒體廣泛報道,包括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英國廣播公司BBC、彭博社等國際媒體。
此外,印度、澳大利亞、柬埔寨和賽普勒斯等國的新聞媒體也陸續推出報道,曝光嫌犯的身份和他們擁有的資產。
由於其中一些嫌犯原籍中國但入籍他國,持有他國護照,因此引起當地關注外國人是否能在當地輕易獲得護照,干非法勾當。
據《賽普勒斯郵報》(The Cyprus Mail) 報道,議員艾琳·查拉蘭比杜 (Irene Charalambidou )日前敦促內政部,撤銷本案兩名被告包括40歲的蘇海金和34歲的王德海的賽普勒斯護照。
查拉蘭比杜說:「我們國家因(他們)濫用黃金護照而在國際上遭受污名,部長應立即處理。」
所謂的「黃金護照」,就是只要在當地投資少至10萬元、多至超過100萬元,不必定居當地,也能獲取當地的公民權和護照。不過,發出此類護照其中的風險是,一些申請人可能會濫用這些計劃來隱藏資產或避稅。
另一方面,柬埔寨報紙《金邊郵報》(The Phnom Penh Post )報道,持有柬埔寨護照的三名被告是在近年來才獲得公民身份。
41歲的蘇寶林和31歲的蘇文強於2019年通過入籍程序成為公民,而33歲的陳清遠則於2018年獲得護照。
報道說,外國人必須滿足某些條件才能入籍,其中包括在柬埔寨居住至少七年,沒有犯罪記錄,並且能夠流利地書寫和用高棉語交談,高棉語是柬埔寨的官方和國家語言。
非政府組織、柬埔寨透明國際組織執行董事佩奇·皮西 (Pech Pisey )受訪時說,這起總額10億元的洗錢案可能會影響柬埔寨的國際聲譽。
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組織旨在解決世界各地的貪污腐敗問題。
他說,由於嫌疑人擁有柬埔寨公民身份,警方將調查他們是否有金融交易在柬埔寨境內進行。
「從這個案件中可以吸取的教訓是,我們在向外國人發出公民身份時應該遵守法律,具透明度和誠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