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一名女傭在幫四歲小僱主換尿片時,竟拍下視頻放上網「作紀念」,結果被判入獄三個月又一周。
25歲的Rike Kusnul Kotimah除了犯下窺陰罪(voyeurism),也承認偷竊僱主的錢。另一項散播窺陰錄像的罪名也在判刑時納入考量。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是在今年3月11日開始為僱主工作,不久後要求換僱主,僱主也在4月14日答應了。
女僱主隨後查看被告的手機,本想確保裡頭沒有丈夫的照片,結果意外揭發被告偷了丈夫50元。女僱主因此報警。
沒想到,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被告在3月至4月之間幫小僱主換尿片時曾用手機錄影。儘管手機擺在距離一兩米處,但拍攝角度顯然拍得到她正在幫他換褲子。視頻清楚拍到男童裸露的屁股,也拍到了他的下體。
被告隨後將視頻上載到短視頻平台TikTok,以印度尼西亞文寫道:「女傭成功的條件:個人必需品由僱主提供,伙食由僱主提供,沒有休息日,沒有Shopee,什麼東西都可以向僱主要求,帶著一整袋錢回印尼,而不是一整袋髒衣服。」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聲稱拍攝那個視頻是為了留作紀念。
控方指出,受害者在家應該享有一定程度的隱私,女傭卻刻意拍下他更衣的視頻。
在未經同意下刻意拍攝未滿14歲者進行私密行為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兩年外加罰款或鞭刑;偷竊則可被判監禁長達七年外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