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3日訊)在工程公司上班的一名男子網上結識13歲少女,叫她換衣扮「妹妹」到酒店開房,甚至到殘疾人士廁所內性交,每次付費30元(約90令吉)起,過程長達一年,昨被判坐牢34個月。
被告是24歲的鐘成章,他面對11項控狀,包括性侵和牴觸影片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4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發時被告21歲,在一間工程公司擔任項目組長,受害女生則年僅13歲,就讀本地中學。
案情顯示, 被告和女生是在2017年10月透過應用程式結識, 隨後使用「WhatsApp」聯繫,溝通內容都和性相關,包括問女生是否曾自慰,也會向她要裸照,再把自己的猥褻照發給對方。
被告提議兩人成為炮友,女生則開出條件說明每次的性行為後需給錢。
即使知道女生未成年,被告還是幾乎每月約對方出來發生性關係,地點包括商場內的殘疾人士廁所和不同酒店,如此的安排從2017年10月一直維持到2019年2月。
為了不要引人注意,被告要求女生攜帶便衣更換,並假裝成自己的妹妹,被告也會親自到酒店大廳接她到房間。
每次被告會給她30元到50元,還會拍下性愛過程,讓他之後手淫時使用。被告還曾將女生裸照發給第三者,要求「三人行」,但最終未成功。
被告被逮捕後,手機上也被發現有48段不雅視頻。他昨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認罪。(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