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易華仁在案件審理期間獲准離開新加坡?

易華仁出現在國家法院。(圖:CNA)
面對貪污等多項指控的前交通部長易華仁,獲法官批准出國兩個半星期。那麼,在我國受審的被告,在什麼情況下能獲准出國?
律師事務所Fortress Law董事Mark Yeo告訴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面臨刑事指控並希望出國的人必須向法院提交離開司法管轄區的申請。
法官將評估被告潛逃的可能性,以及他們被控的罪狀性質和嚴重程度等因素,以及考慮被告希望出國的原因。
其他因素包括,被告是否在新加坡紮根,包括他是否在這裡有家庭、資產和企業,以及他們打算出國多久。
法官一般會在發現被告有潛逃風險,或可能不必要地拖延法庭訴訟程序時,拒絕被告的出國申請。
如果獲准離開新加坡,法官通常會施加額外的保釋條件,以阻止被告逃跑。
律師事務所TSMP Law Corporation的刑事訴訟和調查業務主管Tania Chin表示,保釋金是主要的保障,因為如果被告潛逃,擔保人可能會損失部分或全部保釋金額或作為保釋金所抵押的個人財產。
擔保人必須每天與被告保持聯繫,並確保他們出庭和遵守所有保釋條件,包括返回新加坡。
被告通常還需要提供他們在海外的飛行資料、聯繫方式和地址,以便當局在必要時聯繫被告。
被告通常也必須在回國後的24小時內交出護照。
易華仁的保釋條件是否超乎尋常?
易華仁的擔保人同意將保釋金從80萬元增至130萬元、向調查人員提供旅遊行程和海外地址,並時刻與調查人員保持聯繫等額外保釋條件後,法官批准易華仁從本月16日至3月4日離開新加坡。
受訪律師表示,易華仁的保釋條件與其他被告面臨的條件相似,以確保他不會潛逃。
Mark Yeo指出,50萬元的額外保釋金並不常見,但由於易華仁的保釋金最初設定為80萬元,因此將保釋金額增加50萬元是預料之中的。
「保釋金額通常取決於被告被指控的罪行等因素,以及如果保釋金太低,他們是否有潛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