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蔡愷廷(譯音)闖紅燈與貨車相撞,導致貨車翻車。 (檔案照)
(新加坡訊) 載送醉酒朋友回家途中睡著,青年開車闖紅燈與一輛貨車相撞,導致貨車側翻,貨車駕駛員和乘客重傷,車禍發生後,執法人員對青年的車子進行搜查時,意外揭發他參與不法組織的犯罪活動。
肇事者蔡愷廷(23歲,馬來西亞籍)事後面對9項控狀。除了牴觸公路交通法令之外,他也因參與犯罪活動,協助轉售集團透過非法途逕取得手機等罪行而面對牴觸有組織罪案法令和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罪名。
他在星期一(7月14日)承認其中3項罪行,法官把其餘罪行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一年5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案情顯示,2024年6月11日凌晨4時30分許,被告與友人楊敦政(29歲)在烏節路一家酒廊喝酒。楊敦政後來喝醉,被告便開車送對方回家,當時被告也喝了兩至三杯的啤酒。
凌晨6時7分,被告在義順1道行駛,來到義順1道和6道的交界處時因為太困而閉上雙眼。同時,沿著義順6道行駛的一輛貨車和一輛汽車則在綠燈亮起後,右轉進入義順1道。
庭上透露,被告當時闖紅燈,與貨車相撞,導致貨車側翻,被告的車子跟著又撞上另一輛車。
貨車男司機(60歲)和女乘客(58歲)事後送院急救。前者手臂肌肉撕裂、關節囊破裂,事後拿了76天病假養傷;女乘客則腦出血、頭皮血腫、左肩挫傷,事後拿了34天病假養傷。
雖然被告事發前曾喝酒,但在接受酒精檢測時並未驗出酒精成分。
法庭揭露,闖紅燈導致他人重傷之餘,被告也被發現曾協助犯罪集團取得不義之財。
根據法庭文件,在車禍發生後,執法人員對被告的汽車進行搜查,意外發現他持有多張不屬於自己的SIM卡。
調查顯示,被告參與了一個有組織犯罪團伙的犯罪活動,旨在欺騙電信公司向他們發送手機,團伙事後則轉售手機獲取贓物。這個組織共有3個頭目,其中一人是被告的友人楊敦政。
在犯罪計劃下,犯罪集團會先購買他人的身份證號碼,並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搜尋與這些人士相關的公司。團伙跟著會假冒這些公司董事,偽造所需的資料證明,向電信公司訂購手機,並安排手機送公司。他們跟著會攔截訂單,再把手機轉售獲取不義之財。
根據控狀,從2024年5月至6月間,被告7次為組織轉售手機,從中取得至少9680新元。他事後會將贓物存入銀行戶頭,或把款項交給其他集團。
涉案的另一人楊敦政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