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庭。(圖:TODAY)
37歲女子在一家餐館當兼職收銀員和服務員,卻利用工作之便中飽私囊,三年多內失信公司7萬4000元,昨天(10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4個月又四周。
根據法庭文件,37歲被告Stephanie Tricia Gomez面對四項失信控狀,案發時是Bojangles Pub & Diner餐館的兼職收銀員和服務員。
剛上班就計劃「自行加薪」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5年12月1日開始上班時,就蒙起失信公款的念頭。當有顧客用現金付款時,她雖然如常收費開出收據,但之後又在系統里將交易作廢,扔掉收據,把相關金額放進自己的口袋。
為免老闆發現,她也只選擇自己值班負責點算餐館當天營收時干案,而且也會算好金額確保帳目正確。如此一來,她平均每個月失信公司大約2000元,那也是相等於她的月薪。意味著,她通過失信的行為「自行加薪」,翻倍了自己的薪水。
她在2015年12月1日到2019年9月15日間,一共失信7萬4000元。
失信後忘記丟掉收據
被告神不知鬼不覺長時間偷拿公司的錢,一直到2019年9月15日晚上,被告那天剛好休息。有個顧客向她的同事詢問自己前一晚的消費。
同事到處找不到顧客要求的收據,於是致電詢問老闆,後者告知前一晚是被告值班,請她問被告。
慌張的被告先跟同事謊稱顧客沒付款。後來改口稱顧客用信用卡付帳。
之後,被告又發信息通知老闆說自己把收據藏在收銀機下留證,暗指同事可能挪用公款,但實際上是她失信收款後忘記丟掉那收據。
老闆按照被告所說,從收銀機下找到相關收據。對比記錄後發現被告值班時並沒有記錄顧客的現金交易,懷疑被告失信後暗地裡展開內部調查,進而揭發此案。
老闆過後在2020年2月份報警,被告今年8月底償還了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