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涉嫌在綜合診療所外的停車場,販運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彈,昨日被控上法庭。
《8視界新聞網》報道,36歲的被告王永秦(譯音,英文名:Heng Yong Qin)面對一項控狀,指他星期二(9月30日)下午大約12時45分,在卡迪綜合診療所外的停車場販運33個電子煙彈。這些煙彈過後被驗出含有已經被列為C級毒品的依託咪酯。
被告目前被還押,法庭准許他以5萬元保釋。
根據控狀,被告有前科,今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獲假釋,卻在假釋期間犯案。
因此,他也可能面對額外監禁,刑期不會超過假釋期剩餘的62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