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穆罕默德·伊姆蘭星期四早上被判入獄。 (海峽時報)
結束工作後太疲累,消防員開車途中打瞌睡,導致消防車失控撞上停在路旁的羅厘及重型拖車,造成車上三名同事重傷入院,被判監14周、吊銷駕照五年。
被告穆罕默德·伊姆蘭(28歲,Muhammad Imran)星期四(10月22日)早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另一項危險駕駛控狀則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發於2025年1月23日下午約1時許。事發時,被告是民防部隊消防員。
案情顯示,被告當天在完成任務後駕駛一輛消防車準備返回消防局,車上載有三名同事,三人均為國民服役人員。被告在駕駛途中感到睏倦,隨即用水擦臉,試圖讓自己保持清醒,但最終仍打瞌睡,無法妥善控制車輛。
下午1時47分左右,被告沿著雙溪加株1街朝雙溪加株通道方向行駛時,因睡著導致車子偏向右側,駛入對向車道後,撞上一輛停著的羅厘,導致羅厘向後猛衝,撞上另一輛停泊的拖車頭(prime mover)。
事故發生後,警方與民防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救援,並救出其中一名受困車內長達約40分鐘的民防人員。車上三名同事事後均因重傷送院。
據悉,事發時天氣晴朗、道路乾燥且視野良好。事故也導致涉事消防車嚴重受損,維修費用約9000元。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為危及公眾安全,並導致三名乘客重傷,因此要求法庭判處他四個月至六個月監禁。
法官下判時說,這是一起令人遺憾的案件,但考慮到傷者人數及傷勢的嚴重程度,最終判處被告監禁14周,並吊銷各級駕照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