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79歲老翁涉嫌3年前在裕廊西開車撞倒一名過斑馬線的行人,導致對方創傷性腦損傷及多處骨折,昨日認罪後被判罰款5000元,並禁止他在5年內持有或考取各級駕照。
被告陳國英(譯音)在親友陪伴下坐著輪椅到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8月14日約凌晨約4時11分。被告當時開車沿著裕廊西41街朝裕廊西51街方向行駛,當時路上沒有其他車,他到斑馬線時未停車,撞上正在過馬路的42歲女子。
傷者傷勢嚴重,包括創傷性腦損傷、骨盆多處骨折,以及大腿、手臂 、腰椎、手腕骨折,以及聽覺失調。她在2023年8月至11月間接受5次手術。
醫療報告顯示,她手腕和手指至今仍無力,可能會是永久性損傷。被告事後已全額賠償4萬5784新元醫藥費。
控方要求法庭判處被告監禁四至五周,並禁駕5年,認為傷者傷勢嚴重 ,被告必須坐牢。控方雖承認陳國英高齡,患有高血壓、糖尿病、骨關節炎等慢性疾病,而且跌倒風險高,但指出監獄有足夠醫療設施治療他。
代表律師則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判最高罰款即可,免被告坐牢,同時強調被告身體虛弱、容易跌倒,實際上也曾跌倒兩次。
法官下判時說,考慮案中多項因素,包括事故發生在凌晨天色昏暗時 ,以及行人當時穿深色衣,並考慮到被告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並指被告及早認罪,而且全額賠償受害者醫藥費。
法官指出,考慮到被告身體相當虛弱、健康狀況差,認為本案屬特殊例外情況,因此判處最高罰款。

陳國英在親友陪伴下坐輪椅到國家法院認罪。(取自《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