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周內連搶兩名婦女金項鍊,阿叔稱是為了引起妻子注意,又指自己重度抑鬱症,控方舉證反指阿叔是為了錢。
被告柯德興(66歲,譯音)日前針對兩項動粗搶走金項鍊的罪名認罪。
案情顯示,2019年9月26日早上,67歲婦女和丈夫在萬國埔第988B座組屋一帶行走時,被告看到婦女戴著金項鍊,萌生貪念,伺機搶鏈逃走。
同年10月14日後,被告在聯邦道第7A座組屋樓下時,看到68歲婦女戴著一條金項鍊,趁對方轉身時,扯掉金項鍊,之後跑向附近墳場。
得逞後,被告會變裝典當,共套現近4000元。
被告稱搶金項鍊是想引起妻子的注意,也指自己案發時患有持續性抑鬱症,並在關鍵時刻重度抑鬱症發作,促使他犯罪。
控方表示,被告的確患有重度抑鬱症,但與案件沒直接關聯,被告兩次搶劫都是因為缺錢。第一次是因親戚向他追討1000元租金,第二次則是因賭球和賭馬而欠友人錢。
控方指出,被告有長達近50年的犯罪記錄,最後一次犯罪也因類似罪行被判預防性監禁9年,但依然沒有改過自新。法官最後判被告預防性監禁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