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機車和轎車相撞,六旬騎士被撞飛後,腦重創導致神經功能受損、左身輕偏癱、只剩半邊視力,傷勢過重只好由友人代他入稟法庭,狀告肇禍司機。
根據索賠狀,車禍發生於2020年6月20日下午4時許,起訴人蔡寶來騎著機車沿著兀蘭路朝往武吉班讓路騎行時,遭開車的肇禍司機郭順福撞倒。

車禍發生於2020年6月20日,起訴人蔡寶來稱沿著兀蘭路朝往武吉班讓路騎行,被轎車撞倒。(谷歌地圖)
起訴人被撞飛摔落在附近,人已經神智迷糊,由於傷勢嚴重,他的財產等事務都交由朋友王華金處理,後者也代他入稟法庭,向郭順福索償。
起訴人指答辯人沒注意周圍、超速、未及時減速或停車避開兩車相撞、沒好好掌控轎車,導致釀車禍造成訴方多處嚴重受傷等。
根據起訴人2021年5月的醫療報告,他身患結腸癌,事發當天被診斷頭內血腫,頭顱、頸椎、右大腿、右臀骨、恥骨骨折,肺挫傷,以及左拇指和食指撕裂。
他隨後進行了緊急開顱手術,也對手指展開清創和閉合術,4天後修復了大腿骨折。其他傷勢則在之後一一處理。他的康復頗慢,一個多月後被轉至亞歷山大醫院,開始了兩個半月的復建,到了10月12日才出院。
去年2月,起訴人到國大醫院複診,醫生診斷他長期神經功能障礙,左邊身體輕偏癱(hemiparesis),在家需要拄拐杖,出外則需以輪椅代步。
他的日常生活都需要人協助,雙眼同向性偏盲(homonymous hemianopia),即兩隻眼睛的一半視力均受損。上述傷勢皆因腦部受創而造成。
起訴人目前列出的索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牙科費、療養院費用、損失的收入、機車報廢等,總額超過12萬7600元,未來的損失還未計算。
由高庭審理的車禍索賠案,涉及的數額至少50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