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6日訊)阿叔為滿足癖好,偷走四件晾在不同組屋走廊的男性內褲和女性衣物,最終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兩年。
被告陳耀華(60歲,譯音)面對兩項偷竊控狀,控方針對其中一項控狀提控,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披露,去年5月5日,上午9時,新加坡警方接獲一名31歲男子報案,指他晾在大巴窯7巷第17座組屋走廊的兩件內褲不翼而飛。他檢查門口的電眼後發現,內褲是被一名男子在清晨6時21分偷走。
警方隨後鎖定被告身份,在3天後將他逮捕。警方進一步調查顯示,兩件被偷的內褲總值50新元(約150令吉),被告當天把偷來的內褲遺棄在附近的小販中心,事後並未起獲,被告也未作出賠償。
前年3月9日,上午9時45分,被告偷走晾在位於大巴窯1巷第149座組屋走廊的女性衣物,該偷竊控狀也被法官納入下判考量。
主控官在參考強制性治療報告後表示,被告患有精神問題,同意判處被告強制性治療。
法官下判時表示,這是被告第三次犯案,希望他日後能改過,判他接受強制性治療兩年。
被告保證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