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海峽時報》3月27日報道,警方表示,我國商業事務局和七個警署3月13日至26日期間在全國展開執法行動,發現共有313人因涉及詐騙案或當錢螺,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涉案人員中包括214名男性和99名女性,年齡介於16至75歲之間。他們共參與了561起案件,包括網絡愛情詐騙、電子商務詐騙,投資和借貸騙局,中國公安詐騙、以及虛假賭博平台等,涉案總額超過730萬元。
警方表示,這些人目前在欺騙、洗錢或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正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強調,根據法律,若詐騙罪名成立,可將面臨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涉及洗錢者若罪名成立,可將面臨長達10年監禁,和最高50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若無照經營任何付款服務的罪名成立,可將面臨最高12.5萬元的罰款、最長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眾拒絕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口或電話線,否則一旦牽連犯罪案件,自己也得承擔責任。
公眾若發現有關詐騙案的更多信息,可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舉報。
新聞來源: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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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Em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