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娜塔麗雅與朋友到新山遊玩時,聲稱在新山被冤枉刮花他人轎車,敲詐維修費用。
(新加坡訊)獅城女子租車與朋友到新山遊玩,不料在餐館外,被冤枉刮花他人轎車,敲詐維修費用。
20餘歲的新加坡籍女子娜塔麗雅,於本月3日向朋友租借一輛車,並與另一群朋友共車到新山遊玩。
她稱,大夥來到新山世紀花園KSL綜合城附近一家著名餐館用餐,轎車就泊在餐館外,不料她們要驅車離開時,卻發現泊車場泊滿車輛,導致空間較狹窄。
由於其轎車與一輛馬來西亞註冊轎車距離很近,因此她緩慢倒車駛出泊車場。
不料,她稱,該馬來西亞註冊轎車司機突然下車,指她在倒車時,刮花了其轎車。
她堅持,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她刮花對方的車,對方無法提供證據,她駕駛的車也沒有任何刮痕, 但是對方一直冤枉她要求賠償維修費。
新加坡網絡媒體「AsiaOne」昨日報導,娜塔麗雅受詢時說,她認為,該名司機的行為涉嫌敲詐,因此當場致電新山區警方熱線報警。
她稱,接著兩名警員抵達現場後,分別檢查兩輛轎車,同時記下了她們的個人資料,不過卻沒記下該名司機的資料。
「警方要求雙方到警局報案,我們在警局都填寫了個人資料,並前往不同的房間與調查警員交談。」
而她稱讚,調查警員非常專業,她們不須要支付任何費用,後續都交給汽車保險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