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稅務制度注意事項

2022年12月18日   •   3933次閱讀

新加坡稅務制度注意事項

新加坡稅務

新加坡公司稅務體制完整介紹

貨幣 - 新加坡元(SGD)

外匯管制 :新加坡對外匯交易和資本流動沒有嚴格管制。資金可自由流入和流出新加坡。 政府對於在新加坡元貨幣市場上向非居民金融機構提供的出於投機目的貸款實行特定管制,但上述管制不適用於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包括企業金融部門的新加坡元貸款。

會計準則財務 - 報表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財務報表必須每年編制。

主要商業實體 - 包括上市有限責任公司、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居民 - 如果一家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地在新加坡境內,該公司即為新加坡居民企業。 管理和實際控制地通常是指公司董事會的召開地。

徵稅原則 - 新加坡按屬地原則徵稅。除個別情況外,發生於或來源於新加坡的收入,以及匯回或被視為匯回新加坡的海外收入,都需納稅。

應納稅所得 -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須對以下發生於或來源於新加坡的所得,以及匯回或被視為匯 回新加坡的境外所得納稅,包括貿易、經營所得,專業或執業所得,股息、利息或折價,退休金及養老金,租金,特許權使用費,保費和其他來自不動產的所得,以及未包含在上述類別之中但具有所得性質的其他所得或收益。

來源於新加坡以外的股息、外國分支機構利潤以及勞務費收入在匯回新加坡時可予免稅,條件是該收入在匯回或被視為匯回新加坡的當年已在境外稅收管轄區納稅,且該境外稅收管轄區的所得稅率4至少為 15%。直接由於在境外開展實質性商業經營活動而在當地享受免稅待遇的境外收入將視為滿足「應納稅」要求。 與取得所得相關的收益性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其他可扣除費用包括以前年度結轉的資本折讓、稅務虧損。

股息的徵稅 - 新加坡實行單一公司稅制,公司就其收益所支付的所得稅款是最終稅款。股息取得者不用就取得的股息繳稅。

新加坡公司稅務體制完整介紹:

資本利得 - 新加坡不徵收資本利得稅。

虧損 - 虧損可以無限期地向以後年度結轉,但須通過股權合規測試。未使用資本折讓的向結轉必須通過股權測試以及相同業務測試。在通過股權測試的情況下,虧損及未抵扣資本折讓可以向前一年結轉,最高限額為 100,000 新加坡元。當年度未使用資本折讓向前結轉時,也必須滿足相同業務測試。

稅率 - 標準公司稅稅率為 17%。但新註冊公司與原有公司都有對應的免稅政策

附加稅 - 無

可替代最低稅 - 無

境外稅收抵免 - 新加坡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於稅收協定國和非稅收協定國的應納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款,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額以該收入在新加坡的應納稅額和在境外已納稅額兩者中的較低者為限。

參股免稅 - 無

控股公司特殊規定 - 無

稅收優惠 - 新加坡對新興產業、公司總部活動、金融業、資產證券化、基金經理、國際海事活動、國際貿易、研發活動等提供多種激勵措施。

預提稅

股息 - 對新加坡居民企業所支付的股息無需繳納預提稅。

利息 - 某些特定利息可以享受免稅或適用較低稅率的待遇。15%的稅率是最終稅率,僅適用於非居民取得的與在新加坡開展經營活動無關或與在新加坡構成的常設機構無關的利息。

其他不適用低稅率的利息,將以現行公司稅稅率納稅。

特許權使用費 - 在無法適用稅收協定優惠稅率的情況下,向非居民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需按照10%的稅率繳納預提稅。

對於一些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有免稅條款。 10%的稅率是最終稅率,僅適用於非居民取得的與在新加坡開展經營活動無關或與在新加坡構成的常設機構無關的特許權使用費。 其他不適用低稅率的特許權使用費,將以現行的公司稅稅率納稅。

技術服務費 - 因應用或使用科學技術、工業或商業知識或信息,或因管理或協助任何貿易、經營或專業活動,而向非居民企業(非個人)支付的費用通常應該按照百分之十七的稅率繳納預提稅,除非適用稅收協定或某些例外規定。

分支機構利潤匯出稅 - 無

新加坡公司稅務體制完整介紹

報稅注意事項:

1、新公司需在18個月之內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而其後每年不超過15個月必須召開股東大會。

新加坡政府為了鼓勵外商投資,出台了相當多的稅務優惠政策,投資者在註冊新加坡公司的時候需要清楚知道自己所在的行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以及該如何申報稅務,避免浪費可扣稅的機會。

2、新加坡公司應該在股東大會舉辦的一個月之內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局提交公司年利潤報告。

3、從2007年11月1日起,新加坡會計與企業局不再需要公司附上豁免私人公司的證書或聲明來得到審計豁免權。但是公司需要在提交年利潤報告之前在網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