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32歲無業男為了獲取房貸,加入非法賭博集團當卜基賺錢,讓當局以為他是受薪雇員。
被告陳明仁(32歲),共面對12項牴觸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轉移贓款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7年因無業,向一名叫陳志勝的男子說自己在找工作。陳志勝當時經營非法萬字票網站,他介紹工作給被告,聘他當卜基,負責找賭客下注萬字票和多多。
被告後來被「擢升」,擁有更多權力,所掌管的戶頭有500萬新元(約1650萬令吉)的額度,底下還有至少兩名卜基。
新加坡警方在2019年7月28日,傍晚午5時22分展開掃蕩行動逮捕被告。被告隔月6日被保釋,警方在2022年5月10日收到被告是非法萬字票網站卜基的情報,再次逮捕被告。
調查揭露,被告在2016年辭去工作,之後一直無業,為了要向新加坡建屋局申請房屋貸款,找了陳志勝以及另一名友人幫忙,用犯罪所得填補公積金。
被告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以及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間,分別把6600新元(約2萬1780令吉)和1萬7824新元(約5萬8819令吉20仙),交給陳志勝和友人,讓他們通過兩間不同的公司,為被告填補公積金,讓當局以為被告是這兩間公司的職員。
被告求情時說,小女兒只有8個月大,希望等到農曆新年帶女兒拜年後才服刑。
被告母親是被告擔保人,她也與法官「討價還價」,希望被告能再遲一點才開始服刑。
法官表示,案件已經拖了3年多,而且已經通融被告,讓他展期服刑。
控方陳詞時,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7至20個月,外加罰款6萬新元(約19萬8000令吉)。
被告周二認罪後,案展下月25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