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召按摩女提供性服務,稱被按摩院老闆索400元(約1200令吉)後卻沒見到人,於是夥同兩男友人上門討公道,大鬧期間亮出美工刀,搶了手機又劃傷兩名按摩女,前天被判入獄9年10個月鞭6下。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2019年9月23日,宏茂橋10道第532座組屋的按摩院遭三名男子搶劫,他們分別是鄭國里(48歲,兼職司機)、楊樹興(39歲, 清潔工)和林貴發(52歲,清潔工)。被告鄭國里共面對11項包括掠奪、吸毒、擁毒、偷竊及刑事恐嚇等罪名。他早前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考慮。
案情顯示,楊樹興在案發前一日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結識一名按摩女,對方推銷按摩院配套,稱兩小時只需100元(300令吉), 被告鄭國里得知後,當晚向按摩女預約了按摩和性服務。
兩人見面前,一名自稱按摩院老闆的「龍哥」突然聯絡被告並要求先付費, 被告交了100元後,又被索要300元(900令吉),待完成轉帳後,直到約定時間仍遲遲不見按摩女赴約,他才驚覺受騙。
被告不甘心, 叫來楊樹興和林貴發一起到按摩院找「龍哥」追討400元,當時店內的3名按摩女皆表示不認識「龍哥」。這時,被告看到其中一人刪除簡訊,懷疑對方隱瞞實情,於是與3人爭執起來,隨後就叫楊樹興從車上取來美工刀。

被告鄭國里被押回案發現場。(檔案照)
期間,被告見按摩女將兩台手機放在床上,於是占為己有。
被告從同夥手裡拿到美工刀後, 藉以威脅按摩女撥電給「龍哥」,否則就會對她們不利。過程中,被告與兩名按摩女發生肢體衝突,不僅搶走了兩人的手機,還劃傷她們,最後拿著4台總值2710元的手機離開按摩院。失竊手機事後已被追回。
林貴發事後獲無罪釋放,楊樹興則在2020年被判坐牢四個月又一周。
另一方面,案情也揭露,被告2019年11月26日在芽籠一家酒店內被警方逮捕,警方在他身上起獲3包不明物體、一個稱重秤、塑料袋、一個粉色吸管及7個玻璃管。
經檢驗,3包不明物體均被證實為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被告在被捕當天非法攜帶了至少7.03克的冰毒。
被告在同月28日於勿洛警署接受尿檢,尿檢報告也證實他曾吸冰毒。(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