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世森否認指責,稱絕對不會賣過期酒。(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珍珠坊小販中心賣啤酒風波,飲料攤女助手指同行賣過期啤酒,報警舉報。同行否認喊冤,稱開業4天,女助手就報警3次,疑自家的新年促銷引對方不滿。
飲料攤女助手吳女士(35歲)告訴《新明日報》,上月4日有一名酒客向她申訴買來的啤酒發酸,她檢查啤酒瓶,才發現這是別家攤位的啤酒,且已過期數日。
「啤酒的保質期僅180天,那支青島啤酒生產於6月7日,當時已過期。那顧客當天沒有跟我們買啤酒,我後來才發現他是跟附近同行買的。」
她指這個同行不僅賣過期酒,還低價賣酒,擾亂市場價格。
「例如青島啤酒一箱12支成本價要30多元(新幣,下同),我們5支賣20元,他們7支賣20元,我們生意很難做。」
她稱擔心酒客喝了過期酒會不適,因此已就此事報警了3次。

吳女士把涉事同行在年初一丟掉的罐裝啤酒撿回來留證。(新明日報圖) 老闆喊冤:搞促銷才便宜賣
針對上述指責,被指賣過期酒的飲料攤老闆劉世森(45歲)受訪說,本身也是酒水供應商,上周四(19日)才接手向他們拿貨的飲料攤自營銷售。
「我們在新年期間搞促銷,價格比市價便宜,但不能因為我賣得便宜,就說我賣過期啤酒或假酒。我們開業4天,她連續報警3次,警察來後都沒證據,可能是我們開店影響她的利益。」
他透露,由於剛完成交接,不排除沒發現有些啤酒過期,但顧客可拿來退換。
「我賣了10多年的酒,絕對不會賣過期酒。只希望同行和氣生財,各做各的生意。」
撿啤酒罐留證
女助手吳女士出示一段在年初一(22日)拍攝到的視頻,稱有酒客發現涉事同行的罐裝啤酒過期後,過去詢問,豈料被對方留在攤位里。她發現後,連忙報警「救人」,並把對方丟掉的啤酒罐撿回來當物證。
「那名酒客也是我的常客,我擔心他出事。他們的員工丟掉了一些啤酒,我去撿回來,才發現都是過期的啤酒。」
對此,劉世森否認曾扣留顧客,堅稱他們只賣瓶裝啤酒,不賣罐裝啤酒。「她叫警察來也沒有證據,若有問題,警察可以直接封了我們的攤位。我打算告她汙衊。」
公眾:不知啤酒有保質期
40歲物流員表示,他平時喝啤酒不看生產日期,因覺得喝到過期酒也應問題不大。另一公眾王先生(32歲,建築設計師)則說,從不知道啤酒也有保質期,相比啤酒過期,他更擔心喝到假酒。
針對此事,劉世森否認曾出售過期酒給顧客。「靠近快過期的啤酒,我們會促銷賣掉,但我絕對不會賣過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