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盧凌之 許翔宇
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辣玉莎公開承認自己在國會說謊,謊稱曾陪一名性侵受害者到警局報案,該女子還遭警員不當對待。但事實上辣玉莎只是聽說此事,沒有陪同報案。
國會領袖英蘭妮指辣玉莎(27歲)三次向國會說謊,沒有及時澄清事實,因此對辣玉莎正式提出投訴,要求交由國會特權委員會處理,調查辣玉莎是否違反國會特權,這一要求已獲國會議長陳川仁同意。

辣玉莎昨天在國會向新加坡警察部隊、性侵受害者、盛港集選區選民、工人黨成員及志願者,以及她的父母道歉,並要求撤回她於8月3日作出的不實言論。
辣玉莎當天在國會辯論有關賦權女性的休會動議時稱,自己三年前曾陪同一名25歲的性侵受害人到警局報案,該女子當時哭著出來,指警員評論她的穿著,以及她曾喝酒。
辣玉莎昨天坦承,有關這名受害者的經歷,是她參與一個女性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組時聽聞的。她之前沒有透露自己是這個小組的成員,是因為沒有勇氣公開自己18歲在國外求學時曾遭性侵,而她也被這段經歷折磨至今。

辣玉莎所在的工人黨在上屆大選中贏取了盛港集選區。(檔案照)
「作為一名倖存者,我太想發聲,想在不揭露自己個人經歷的情況下,就動議發言時分享我聽到的故事。」
「我不應該沒有得到受害者的同意,就敘述她的故事,也不應該說我陪她去了警察局,而其實我沒有。我這樣做是不對的。」
英蘭妮在要求辣玉莎澄清時提問,她是否可在不提及互助小組或說謊的情況下述說這段故事?辣玉莎回覆說,錯誤本可避免,「但當我急於和熱切地想為像我這樣的倖存者辯護時,犯了個錯誤」。
為釐清事實,英蘭妮再問辣玉莎,之前在國會數次拒絕提供任何有關報案的細節,是出於保護受害人隱私,還是並不清楚事件細節。辣玉莎回答,她並不知道細節。

辣玉莎在去年大選競選期間因過去社媒貼文涉嫌挑起種族敵意而被調查。(檔案照)
英蘭妮認為,辣玉莎的行為不僅導致警方花費人力與時間去查證她的指控,也對許多性侵案受害者造成極大傷害,破壞了當局在促進女性發展上的努力,同時玷污了國會的聲譽。
英蘭妮說,她同情辣玉莎的個人遭遇,但不得不向特權委員會提出投訴。
「作為國會領袖,我有責任確保在這個議事廳內,所有議員都忠誠且負責任地履行職責。任何違反特權的行為都須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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