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一名有多次猥褻女性前科的男子再次因猥褻罪行被判入獄。這起案件不僅揭示了犯罪者的慣用手法,也引發了公眾對釋放監控機制的關注。
1. 再次入獄:慣犯屢教不改
36歲的陳文輝(Tan Boon Hwee)在2023年因四項猥褻罪被判入獄13個月以上,但他在2024年1月獲釋,並被置於緩刑令之下。
根據緩刑令,他應從1月23日至6月11日之間保持良好行為。然而,即便如此,陳在4月再次犯下猥褻罪行,再次被警方逮捕。
8月15日,陳在庭上對一項猥褻指控認罪,被判處8個月監禁,並因違反緩刑令被額外判處36天監禁。

來源:海峽時報
2. 精心策劃的犯罪手法
4月18日,陳文輝攜帶黑色記號筆來到宏茂橋3道的遊樂場,自稱志願者,並編造「遊戲挑戰」故事,誘導一名35歲女性脫鞋露腳。

來源:Glenn Low
根據助理檢察官Lydia Goh的陳述,陳謊稱自己因為輸掉遊戲挑戰,失去了拖鞋。他告訴受害者,需要在五個人的腳上畫「笑臉」圖案,並拍照才能取回拖鞋。
受害者信以為真,允許陳在她的腳上畫圖並拍照。在此過程中,陳藉機觸碰並調整了她的腳部位置。
受害者事後通過網絡搜索發現了陳的過往報道,意識到自己可能成為了他的新目標,隨即報警。陳於4月22日被警方逮捕。
3. 法律後果與精神狀態
雖然陳被診斷出患有慢性適應障礙等精神疾病,但助理檢察官指出,這些精神疾病與其罪行之間並無直接關聯。
根據新加坡法律,猥褻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幾種懲罰的組合。

來源:攝圖網
4. 結語:加強監控與防範
陳文輝的案件再次提醒公眾,防範猥褻等性犯罪的重要性。
同時,也引發了對釋放監控機制的討論,如何更有效地監控具有重複犯罪傾向的罪犯,避免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將是社會關注的重點。
參考資料:
1.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courts-crime/jail-for-serial-molester-with-history-of-outraging-women-s-modesty-by-touching-their-feet,海峽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