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入稟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訴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圖)誹謗。(檔案照片)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獲准通過臉書,向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發出誹謗案的傳訊令狀。李顯揚建議,由獨立仲裁解決糾紛。
李顯揚星期四(10月5日)在臉書發文說,令尚穆根和維文感到受冒犯的貼文是他在英國發表的,因此他們應該在英國倫敦起訴他。「長期以來,倫敦一直是誹謗訴訟的首選司法管轄區。」
不過,根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代表尚穆根和維文的律師團認為,到英國遞送誹謗案的傳訊令狀「不實際」,並向高庭申請通過臉書messenger發出。
李顯揚說,他已做出回應,建議雙方共同商定進行獨立仲裁,各自選擇一名在國際上具崇高地位的仲裁員。「如果兩位部長同意,他們可以提名新加坡最高法院的退休法官。」
李顯揚說,兩名仲裁員可選擇第三名仲裁員,三人可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相關程序,完成後對外公布裁決。裁決對各方都具約束力。
尚穆根和維文日前入稟高庭起訴李顯揚誹謗,指李顯揚就他們租住萊道路(Ridout Road)黑白洋房,發表不實且具誹謗性的臉書貼文。
尚穆根星期四晚上在臉書發表他與維文對李顯揚的回應時說,兩人給過李顯揚機會撤回虛假和誹謗性言論並道歉,但李顯揚並未那麼做,兩人只能提出訴訟。
他說,李顯揚是針對在新加坡發生的事情發表言論,目標主要是本地受眾,而不是英國人。「我們起訴李先生,是針對他向新加坡民眾發表的誹謗言論,這關係到新加坡人,依據的是新加坡法律。」
尚穆根提出,如果李顯揚認為這起訴訟沒有依據,他應該對自己有機會公開在庭上為自己辯護表示歡迎,並在新加坡公眾面前盤問尚穆根和維文,同時接受兩人盤問。
尚穆根說,李顯揚真正想要的是「特殊待遇」,希望自己獲得的待遇不同於其他在我國因誹謗而被起訴的新加坡人,甚至是外國人。
「李先生應該解釋他為什麼有權發表誹謗言論,卻可以豁免於我們其他人適用的規定。」
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