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人力部職員撿到一張信用卡後,立即請假去盜刷。(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獅城人力部職員撿到一張信用卡後,立即請假去盜刷,先用信用卡給易通卡添值,再去買了一枚純金戒指。
36歲的謝國榮(譯音)承認2項欺騙控狀,昨天被判入獄8個月。另外3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亞洲新聞台)》報道,月入5000元(新幣,下同)的被告今年3月回家途中,在後港一帶的路上撿到一張信用卡。
他隨後發簡訊向上司請了半天假,然後帶著信用卡到後港地鐵站為自己的易通卡添值20元,接著搭地鐵到牛車水。
他來到珍珠坊的一間首飾店,表示要買一枚純金戒指,試了幾枚之後,用撿來的信用卡買了一枚6330元的戒指,並在收據上籤了名。
他原本還要購買一件1萬2000元的金飾,但交易不成功,他只好離開,把信用卡和收據都丟棄。
他接著把戒指帶到大興當典當套現,再把錢存入銀行戶頭,把典當的收據扔掉,並且兌換了一張新的易通卡。
被告隨後用典當戒指所得來購買必需品、繳付帳單和買多多。
遺失信用卡的受害者同一個月報案稱信用卡不見了,卡上出現超過6300元的未經授權交易.
控方指出,被告月入5000元,純粹因貪念而犯案,而且還是預謀犯案,不僅拿了半天假,事後還扔掉信用卡避免追查。控方要求判他監禁8至10個月。
辯方律師則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多年來面對日益加重的財務壓力,疫情期間壓力更大,因一念之差而「屈服於慾望」。
律師透露,被告從2018年8月開始失業至去年3月,兒子在2018年12月出世之後,他耗盡積蓄應付生活開銷,售賣戒指所得就是為了應付家中開銷,購買多多只是希望有奇蹟能夠幫助他應付生活。
他也說,被告對於控方稱他因貪犯罪而非需要錢感到難過。
「他會去買多多顯示他已經走投無路。沒有人會為了買多多而犯罪。」
儘管如此,控方堅持被告是因貪犯罪,因為儘管他承受著財務困難,他當時月入5000元,並非一個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