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全球稅制發生變革、國內經濟面臨轉型的雙重挑戰之下,新加坡為積極應對,將於2025年正式推行分層稅收激勵體系。該體系旨在引導資本流向科技創新、綠色經濟等具有高附加值的領域。
新加坡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經濟體,近年來對其傳統的以低稅優惠為特點的稅制進行了逐步調整。它構建起了一套以科技創新和綠色發展作為核心導向的稅收激勵戰略,力求在嚴格遵守各項合規要求的基礎上,推動本國經濟結構實現優化升級,進而提升國家在長期發展中的競爭力。
平衡稅收抵免與合規成本

按照「雙支柱」改革的相關要求,從2025年開始,新加坡將針對全球年收入達到或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推行15%的全球最低稅政策。倘若這些企業在新加坡實際適用的稅率低於15%,新出台的法規會藉助國內補足稅等一系列機制,把稅率補足至15%。如此一來,企業以往通過降低名義稅率來獲取稅收優勢的傳統激勵方式將失去效力。
為了在遵守全球最低稅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繼續保持對實質性投資活動的吸引力,新加坡推出了稅收抵免與合規平衡機制,其中關鍵在於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RIC)。RIC的設立旨在避免最低稅規則對投資激勵產生不利影響,其運作原理是提供符合特定規定的「合格可退還稅收抵免」。企業獲得的抵免額,會優先用於抵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若抵免後有剩餘金額,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企業可在4年內獲得現金退還。在這種「先抵減、後返還」的機制下,企業既能切實享受到投資激勵帶來的好處,又能確保其名義稅負不低於15%的標準,從而有效規避被其他國家徵收補足稅的風險。
需要強調的是,RIC政策嚴格以企業的實質經營活動為導向,堅決防止企業通過空轉業務來套取稅收抵免。只有在新加坡真實開展業務、產生實際經濟活動的投資項目,才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批准。這一政策設計為平衡稅收合規要求與產業激勵政策提供了創新的實踐範例:既積極響應了全球最低稅政策的實施要求,又通過稅收抵免這一靈活方式,維持了新加坡對跨國投資的強大吸引力。
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稅收激勵政策

新加坡推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稅收激勵政策,助力構建支持科創企業從初創成長到上市發展的全周期融資生態,強化資本供給對創新驅動的支持。
上市階段的稅收激勵。新加坡政府認識到本地資本市場科創板上市減速。2024年,新加坡交易所僅有4起IPO(首次公開募股),而同期香港交易所新上市公司多達71家。為扭轉這一局面,新政策對科創企業在新加坡首次公開上市提供企業所得稅減免,如首次上市當年可享20%的所得稅減免優惠,第二次上市則給予10%的稅收減免。同時,通過配套的上市便利措施與信息披露支持,提升新交所對科創板生物醫藥企業的吸引力。
新加坡政府針對基金及投資管理行業推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於具備資金配置主導權的投資管理領域,政府積極給予政策激勵。為吸引全球資本經由新加坡流向本地科創企業,依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的「金融業鼓勵計劃」,在特定條件下,新註冊上市的基金管理公司能夠享受低至 5%的優惠企業所得稅稅率;此外,若其管理的基金將較大比例資金投向新加坡上市或非上市股票,那麼這部分基金所獲得的收益可免徵企業所得稅。目前,這套組合政策的有效期設定至 2028 年,旨在中短期內吸引境外資產管理機構將業務遷移至新加坡,鼓勵它們在新加坡設立實體機構並積極開展資產管理相關業務。
配合稅收激勵,新加坡政府推出基金監管與行政便利舉措,例如簡化招股書要求、整合上市適宜性和招股書披露審查職能至單一監管機構、縮短上市審批時間,以及為基金管理人提供稅收豁免等優惠,降低其運營的合規成本,推動形成對全球資產管理機構的綜合吸引力。
研發投入抵扣與創新支持。新加坡政府為提升本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在既有研發費用全額稅前扣除的基礎上,於2023年推出企業創新計劃。2024年—2028年,符合條件的研發項目支出可額外獲得最高400%的稅前扣除。為緩解企業研發初期可能面臨的現金流壓力,政策允許將部分扣除額轉換為最高2萬新加坡元的可退還現金補助,並對企業間及產學研合作項目給予重點支持。聯合研發項目中各方分擔的費用,均可享受100%的稅前全額扣除。這種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了跨組織協同創新的稅務負擔,既能增強資本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偏好,又可提升企業研發投入的內在動力。
以「綠色先鋒計劃」拉動全產業鏈低碳轉型

新加坡將綠色經濟確立為未來增長的新引擎,通過一攬子稅收和財政激勵,鼓勵各行業加速低碳轉型。新加坡的綠色激勵機制覆蓋綠色科技產業、建築節能、港口航運等領域。
新加坡針對綠色科技產業出台了稅收減免政策。具體而言,對於投身於清潔能源以及碳減排技術領域的企業,新加坡會提供階段性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扶持。如果是新成立的綠色科技企業,在運營的前3年,可享受100%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待遇;緊接著的3年,也能獲得50%的企業所得稅減免。按照這樣的政策計算,這些綠色科技企業在成立後的前6年里,平均稅負要低於法定17%的標準稅率,這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它們前期投入資金多、盈利情況尚不明朗所帶來的經濟壓力。
支持建築能效提高與綠色改造。新加坡將建築領域作為減排重點,推出綠色建築標誌激勵計劃2.0。該計劃實行期為2022年—2027年,提供6300萬新加坡元資助既有商業建築的節能改造。該計劃根據減碳效果對商戶進行階梯式補貼:達到超級低能耗或零能耗標準,根據減排量給予每噸35/45新加坡元、單棟最高90萬/120萬新加坡元(不超過改造成本50%)的補貼,以此助推2030年80%建築綠色達標的目標。同時,在2025年財政預算中,新加坡政府宣布向「未來能源基金」追加50億新加坡元資金,用於支持未來20年低碳能源技術和基礎設施投資。
綠色港口與航運。作為全球航運中心,新加坡將港口與海事部門的脫碳轉型確立為綠色戰略的核心支柱,通過綜合性的《綠色港口計劃》及配套稅費優惠推進船舶與港口運營設備的綠色化。
綠色船舶計劃對採用清潔燃料的船舶實施階梯式激勵:懸掛新加坡船旗並使用零排放燃料或技術的遠洋船舶,可獲100%的首次註冊費及年度噸位稅減免。使用零碳燃料的船舶,可享受100%註冊費減免及最高80%的噸位稅減免。
新加坡修訂《綠色港口計劃》,下調綠色港口費用:使用零排放能源的船舶,停靠4天內可享港口停泊費100%減免。使用氨燃料等零碳燃料的船舶亦能獲得全額或高比例港口費返還。
與此同時,為推動港口運營環節減少碳排放,新加坡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強而有力的電動化改造支持舉措。這些政策著重聚焦於碼頭龍門吊的電氣化改造、岸電系統的搭建以及港口拖船的電動化等核心領域。參與改造的企業能夠申請高額的財政補貼,或是享受低息優惠貸款,政府最高可承擔設備購置與改裝成本的 70%。此外,海事港務管理局在 2024 年還啟動了電動港作船充電設施試點項目,並推出專項貸款計劃,以此加快港口供應鏈的脫碳進程。
新加坡通過將綠色船舶稅費減免、港口收費優惠以及設備升級補貼等政策工具進行有機整合,構建起一套多層次的海事產業綠色激勵體系。在政策的引導與推動下,新加坡的替代燃料供應體系以及港口新能源裝備產業均實現了快速發展。這種系統性的政策設計,不僅進一步鞏固了新加坡作為全球綠色航運樞紐的競爭優勢,還推動了綠色產業生態形成良性循環。
從整體來看,新加坡構建的分層稅收激勵體系達成了多重政策目標。它既順應了國際稅改的發展趨勢,又維持了本土對資本的強大吸引力,還為國家的長期戰略目標提供了有力支撐。當下,隨著全球最低稅政策逐步落地實施,如何兼顧「遵守新規則」與「實現新增長」,成為各國共同面臨的現實課題。新加坡在這方面的積極探索與實踐,或許能為其他國家提供有益的參考與借鑑,是一個值得深入思考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