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供應商自己供貨予公司 電腦部主管判牢13個月

2024/08/11   •   2355閱
新加坡電腦部門主管林英傑因冒充供應商提供60多萬新元電腦器材給公司被判處13個月監禁。他利用公司採購流程,與供應商串通並從中獲利,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案件揭示了公司採購過程中潛在的欺詐風險,提醒企業加強內部審計和風險管理。

(新加坡訊)電腦部門主管假冒供應商名字,自己提供60多萬元的電腦器材給公司,被判坐牢13個月。

被告是58歲的獅城男子林英傑,他面對四項欺騙罪名,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被告星期三(8月7日)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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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英傑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Eagles Services ASIA的職員,擔任公司信息科技部門的主管。被告的工作包括向公司推薦需要採購的器材,公司公開招標後,再採用標價最好的供應商。

由於工作關係,被告常與供應商打交道。2015年5月,被告聯繫供應商Omega Communications的老闆,稱想借Omega的名字,然後自行提供器材給公司。

對方答應後,被告承諾給Omega抽15%的佣金。

被告前後讓公司付款63萬6862元6角9分,而Omega收錢後,抽取了其中的15%,剩餘的錢則轉入被告與太太的聯名戶頭。

被告於2016年11月被裁,公司審查被告採購器材的文件時發現異樣,揭發被告行為後報警。

被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因此於去年2月起訴被告。今年5月,雙方達成協議,被告賠償公司26萬元之後雙方和解。

法官於星期三判被告坐牢13個月。(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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