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俊宇成為新加坡首名因濫用依託咪酯釀車禍而被判刑的被告。(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開車前吸食喪屍煙彈,不僅逆向行駛還撞上另一輛車,還涉及販毒,被判坐牢5年又18個月、打鞭10下和吊銷各級駕照5年,成為當地首名因濫用依託咪酯釀車禍而被判刑的被告。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董俊宇(27歲,音譯)面對8項包括牴觸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濫用毒品法令、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昨早承認其中5項。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2025年7月14日下午4時41分,被告當時開車行駛在新加坡最高法院巷。
當時,一名目擊者看到被告逆向行駛,於是搖下車窗提醒被告,被告當時回應說「啥」。
目擊者當時沒有聞到酒味,不過被告看起來神情恍惚,因此又問被告是否吸毒。
被告這時出示手機,手機畫面顯示著電召車Grab應用程式,還有地圖,被告隨後緩慢把車開走。
到了傍晚6時29分,被告行駛在勿拉士峇沙路往萊佛士林蔭道的路段,這條道路有5條車道,不過到了交界處時,該路最右邊車道只能右轉進入明古連街,被告卻直行,結果撞上一輛汽車。
汽車司機下車查看,要找被告拿資料,卻發現被告口齒不清、渾身發抖,於是報警。
警察抵達時,也觀察到被告反應遲緩、眼瞼下垂,經過搜索,發現被告車裡有3個電子煙,於是逮捕被告。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的驗血結果顯示,被告的血液中含有0.05微克的依託咪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