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左右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新加坡朋友,當時我們關係還不錯,常常一起吃飯什麼的,我當時也很相信他,覺得他人不錯。
後來他欠了我1900新幣,我在2016年12月的時候催他還錢,他說近況不太好,承諾2017年2月開始慢慢還我,然後2017年3月的時候,說是給他點時間,會一次還清我。

再之後,從2017年7月開始,他就不回我的消息了,但是也沒有刪除或者屏蔽我,我給他發信息就是已讀未回,之後我們通過一次話,他就直接說這錢不要還了,我也拿他沒辦法。

我也在Facebook上面試著聯繫了他的母親,但是也沒有用。

我和他的債務是朋友之間的債務,並不是生意上的糾紛,而且數額也不大,走律師或者法律程序也不划算,也沒有合同,唯一的證據就是我們之間的聊天記錄,記錄也都寫的很清楚。

現在我知道他在開一家裝修公司,我也有朋友建議我直接去公司找他,但是他就是明擺著不要還,也不是聯繫不上他,另外我也沒什麼處理這種事情的經驗,更不想產生什麼正面的糾紛或者衝突,真的很無奈。
很多債務問題真的是很難解決,很多被騙的人也是沒有辦法,但是這種明明有錢,自己可以明目張膽的開公司,但就是不還朋友的錢,我真的覺得非常生氣。

在這裡提醒大家一下,借別人錢的時候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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