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3月22日報道,警方22日表示,年齡在20至58歲之間的83名男女涉嫌違反安全距離措施,違法群聚喝酒,正在被警方調查。
據初步調查顯示,有46名男子和37名女子涉及四起不同的案件,地點分別位於柏民賓通道、東海岸路上段、惹蘭紅山和烏美三道。並且有多名在沒有牌照下提供酒精飲料和娛樂節目的業者。
警方到現場後,發現多名男女在辦公室或店屋內群聚喝酒和唱歌,違反安全距離措施。並且還有四名辦公室或店屋經營業務的業者,以及另三名幫忙望風的男子,都因涉嫌觸犯公共娛樂法令,以及酒類管制法令被調查。
此外,還有有四名越南籍女子因觸犯《外國工人僱傭法案》被警方逮捕。
根據2015年《酒類控制(供應和消費)法》,未持有有效許可證供應酒類的行為,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據《公共娛樂法》,未經有效許可提供公共娛樂的行為,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在《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下,違例者可被判處最長6個月的監禁,罰款最高1萬元。
新聞來源: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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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Em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