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CNA/Jeremy Long
一名男子教堂做義工認識一名未成年女生,在女生成為他女友後,摸她胸部和用手指插她下體。
《8視界新聞網》報道,30歲被告前天承認一項用手指性侵未滿14歲女生罪,另六項交由法官下判考慮,包括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控狀。
法官指受害者未成年,不管她同不同意並不重要,因此判處被告坐牢六年和三下鞭刑。
受害者案發時介於13歲到14歲,目前15歲。為保護她的身份,媒體不得報道她的名字和被告的名字。
一起在教堂做義工生情愫
被告2009年開始參加教會活動,案發時擔任義工,協調兒童的活動,尤其協助星期六下午為兒童主辦的課程。
受害者和她的家人也參加教會活動,她的兩個兄弟姐妹參加了星期六的課程,受害者每次都會去接他們下課。
受害者是於2020年初第一次認識被告,她後來也開始在教會做義工,被告和受害者的關係從那個時候發展起來。他們開始使用Instagram互相發送信息,此後轉用WhatsApp。被告清楚受害者的年齡。
2020年2月,兩人開始約會,之後成為男女朋友,但他們保密不讓人知道。被告是受害者的第一個男朋友,而受害者是被告第六個女朋友。
被告一個星期多次在受害者放學後,與她見面,然後去商場的樓梯口聊天,他親吻和擁抱受害者。經過幾次見面後,被告開始觸摸受害者的私密部位。3月某日,被告隔著衣服摸受害者的胸部。受害者被嚇到,但她讓被告摸,因為她不想讓被告失望。
索取裸照和自慰視頻
後來,被告變本加厲,他一次把手伸進受害者的衣服摸胸,嚇得受害者後退,但她還是允許被告摸她。她最後因擔心被人看到,便推開被告。
在第三次的時候,被告伸手進衣服摸受害者的胸,並且隔著衣服觸摸下體。最後,被告用手指插受害者的下體。
兩人在3月到6月交往期間,受害者在被告要求下,將裸露身體的照片和視頻,以及自慰的視頻和照片傳給被告。
受害者是在3月間第一次傳送這類視頻和照片給被告。受害者答應被告要求,那是因為被告想看,她想滿足被告的願望。
6月間,受害者的母親檢查女兒的手機,發現女兒與被告聯繫。她也看到受害者傳給被告的脫衣視頻,於是質問女兒,而女兒也承認與被告的關係。警方於6月14日接獲報案,被告隔天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