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7歲少年將於周四(5月28日)因涉嫌多項交通違規行為被起訴。
相關指控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未成年駕駛以及駕駛已註銷登記的車輛。
該少年共涉及三起案件,其中最新的一起發生在1月16日的巴耶禮巴拉(Paya Lebar),當時該司機在看到交通警察(TP)巡邏後立即加速逃逸。
少年在車輛追逐中超速被捕
在第一起事件中,該司機試圖逃離交警的追捕,在限速90公里的東海岸公園路(East Coast Parkway)上,車速竟然達到了174公里/小時。
他還連續闖了多個紅燈,並在包括烏比大道2路(Ubi Avenue 2)和格朗路28巷(Lorong 28 Geylang)在內的多條道路上逆向行駛。

該司機最終在巴耶禮巴拉路(Paya Lebar Road)和吉利馬德路(Guillemard Road)沿線撞上了五輛靜止車輛,隨後在馬林 parades 路(Marine Parade Road)撞上第六輛靜止車輛後才停下。
隨後,這名少年試圖徒步逃跑,但最終被交警逮捕。
第六輛靜止車輛的司機及其15歲的乘客在事故中受傷。
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少年駕駛的是一輛已註銷登記且掛有假車牌的車輛。在逮捕過程中,警方還發現了電子煙和煙彈。
然而,由於證據不足,針對電子煙的部分未採取進一步行動。
該少年將因本案被指控多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未成年駕駛以及駕駛註銷車輛。
未經同意擅自駕駛祖母車輛
此前,該少年還涉及另外兩起交通相關事故。
2025年1月30日,據稱他曾在祖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她的車開走。

該少年開車約一小時後將其歸還。當祖母發現車輛失蹤並報警後,車輛在附近被找到。
再次駕駛註銷車輛前往濱海灣金沙
在第三起案件中,該少年於1月8日被發現駕駛另一輛已註銷登記的車輛。
警方在濱海灣金沙(MBS)停車場進行檢查後發現,他駕駛該車從海格路(Haig Road)前往金沙。
調查顯示,該車同樣掛有假車牌。
交通違規的處罰
這名17歲少年可能面臨多項交通違規處罰。其中,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最高可被處以1萬新元罰款,以及最高兩年的監禁。
此類違規者還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警方提醒公眾,駕駛註銷車輛以及在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的情況下犯下嚴重交通違規行為,都將被嚴厲處理。
「道路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公眾的配合對於確保新加坡道路對所有使用者安全至關重要。」








